《汉书》的材料和价值

班固撰写《汉书》所用材料从何而来? 一部分是继承前人的, 一部分是自己发掘的。继承前人者主要包括班彪的蓝本,司马迁 《史记》中汉初至汉武帝部分和刘向、刘歆父子《七略》等。当然, 班固并非简单地采用“拿来主义”,而是在继承中有所发展。如果 认真比较一下,就会发现,汉初至汉武帝之间的记载,《汉书》与 《史记》多有不同,《汉书》或新增专传(纪),例如,惠帝纪,吴 芮、蒯通、张骞、李陵等传; 或新增内容,例如,《贾谊传》增《治 安策》,《晁错传》增《教太子疏》、《言兵事疏》、《募民徙塞下疏》 和《贤良策》,《董仲舒传》增《天人之策》,《路温舒传》增《尚德缓 刑书》,《贾山传》增《至言》,《邹阳传》增《讽谏吴王濞邪谋书》, 《枚乘传》增《谏吴王谋逆书》,《公孙弘传》增《贤良策》,《楚元王 传》增“尝与穆生、申生受《诗》于浮伯”事,《萧何传》增“项羽负 约,封沛公于巴蜀为汉王”事,《石庆传》增补武帝责承相诏等。 《汉书·艺文志》与《七略》也有继承关系。《汉书 ·艺文志》的类目 安排、图书著录大都因袭《七略》。这里举一个典型的例子: 《汉 书·艺文志》诸子略有《庄助》、《庄安》二书,《汉书》卷六十四又 有严助、严安二传。按照避讳的规定,汉明帝讳庄,自然称“严 助”、“严安”为确,为什么《汉书·艺文志》竟然犯讳而称“庄助”、 “庄安”呢? 这正反映了《七略》、《汉书·艺文志》的先后关系, 《七略》在先,《汉书·艺文志》在后。《汉书·艺文志》的不少图书 是从《七略》抄来的。庄助、庄安都是西汉武帝时人,《七略》又成 书于西汉哀帝时,它是不可能回避东汉明帝之讳的。既然《七略》 把书名著录为《庄助》、《庄安》,那么,《汉书·艺文志》也就照录 不误。当然,《汉书·艺文志》并非全部照抄《七略》,也有不少增 补和创新之处,这主要表现在: (一)用“出”、“入”、“省”等办法 对《七略》著录各书进行了调整。所谓“出”,即因分类不妥,出此 而入彼; 所谓“入”,即因分类不妥,出彼而入此; 所谓“省”,即 同书重复著录而省其一。例如,《兵书略》兵权谋云: “右兵权谋十 三家,二百五十九篇。省伊尹、太公、管子、荀卿子、鹖冠子、苏 子、蒯通、陆贾、淮南王二百五十九种,出司马法入礼也。”《六艺 略》礼云: “凡礼十三家,五百五十篇。入司马法一家,百五十五 篇。”其中“省伊尹、太公、管子、荀卿子、鹖冠子、苏子、蒯通、 陆贾、淮南子二百五十九种。”就是说,伊尹、太公、管子、鹖冠 子四家因与道家重复而省去; 荀卿、陆贾二家因与儒家重复而省 去; 蒯通、苏子二家因与纵横家重复而省去; 淮南子因与杂家重复 而省去。“出司马法入礼也”,就是说,把《司马法》一书从《兵书 略》兵权谋类中调出而入《六艺略》礼类中。“入司马法一家”,就是 说,把《司马法》一书调入《六艺略》礼类中。可见,“出”与“入”紧 密相连,有“出”必有“入”。(二)作了一些存佚、真伪的考证工 作。如《六艺略》小学类著录云: “史籀十五篇。周宣王太史作大篆 十五篇,建武时亡六篇矣。”图书真伪的考证方法或从时代不合入 手,如《诸子略》道家类“文子九篇”下注云: “老子弟子与孔子并 时,而称周平王问,似依托者也。”或从语词入手,如《诸子略》小 说类《师旷六篇》下注云: “见《春秋》,其言浅薄,本与此同,似因 托之。”或从内容入手,如《诸子略》小说家类《黄帝说四十篇》下注 云: “迂诞依托。”除了继承前人的材料之外,另外一部分材料是班 固本人发掘的,《史记》的时间下限是汉武帝末年。汉武帝末年以 后至西汉末年的材料都是班固自己搜集的。据《后汉书·儒林传 上·序》: “光武迁还洛阳,其经牒秘书载之二千余两。自此以后, 三倍于前。”可以相信,“二千余两”图书多为《七略》所著录,总数 约有13 000多卷。由“自此以后,三倍于前”可知,东汉图书总数 比《七略》增加了3倍,约4万卷。作为兰台令史,班固完全有条 件并且肯定是披阅过这些图书的,否则,《汉书·艺文志》就不可 能进行“出”、“入”、“省”之类的调整,班固就难以将大量奏议书 疏增入汉武帝以前的传记中,更难以写出汉武帝以后至西汉末年的 篇章。《汉书·艺文志》春秋类著录有“汉著记百九十卷”,颜师古 注云: “若今之起居注。”既然如此,班固怎么会轻易放过呢? 《史 通·古今正史》云: “《史记》所书,年止汉武。太初以后,阙而不 录。其后刘向、向子歆及诸好事者,若冯商、卫衡、扬雄、史岑、 梁审、肆仁、晋冯、段肃、金丹、冯衍、韦融、萧奋、刘恂等相次 撰续,迄于哀、平间,犹名《史记》。”显然,诸家史料必为班固所 征引。在《汉书》的不少传记中,班固都直接征引了大量诸子百家 等内容,例如,《贾谊传赞》云: “刘向称贾谊言三代与秦治乱之 意,其论甚美,通达国体,虽古之伊、管未能远过也。”《王贡两龚 鲍传》前序云: “其后,谷口有郑子真,蜀有严君平……及雄著书 言当世士,称此二人。”如果班固没有读过刘向《新序》、扬雄《法 言》等著作,这些内容是写不出来的。因此,《史通·采撰第十五》 云: “至班固《汉书》,则全同《太史》。自太初以后,又杂引刘氏 《新序》、《说苑》、《七略》之辞,此并当代雅言,事无邪僻,故能 取信一时,擅名千载。”
《汉书》是一部断代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分十二帝纪、八表、 十志、七十列传,凡100篇。和司马迁《史记》相比有下列不同: (一)新设《惠帝本纪》,确立了“纪之为体,犹春秋之经,系日月以 成岁时,书君上以显国统”(《史通 ·本纪篇》)的义例。(二)取消 世家,并入传。(三)改八“书”为十“志”。合《礼书》、《乐书》为 《礼乐志》,合《律书》、《历书》为《律历志》,改《平准书》为《食货 志》,改《封禅书》为《郊祀志》,改《天官书》为《天文志》,改《河渠 书》为《沟洫志》,另增《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和《艺文 志》。(四)统一了专传、合传的先后次序。《史记》专传、合传的先 后次序比较混乱,例如,《刺客列传》夹在专传之间,《汲郑列传》 夹在类传之间,《匈奴列传》置于《卫将军骠骑列传》之前,《司马相 如列传》置于《西南夷列传》之后。《汉书》则以时代顺序为主,先专 传,次类传,次边疆各族传,而以“贼臣”《王莽传》居末,开了后 世叛逆或贰臣传的先例。(五)统一了传名标目。《史记》传名标目, 或以姓、或以名、或以字、或以官,体例极不统一,《汉书》除诸 王传外,概以姓或姓名标目,统一了体例。总而言之,《汉书》使 纪传体的体例整齐划一,后代相沿不废,正如《史通·六家》所说: “如《汉书》者,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废兴,包举一代。撰成一 书,……自古迄今,无改斯道。”为什么“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书相 沿不废呢?范文澜《正史考略》云: “中国自汉以下,政尚专制,忌 讳滋多,本朝之人不敢指斥本朝,以速罪戾。班氏史体,最合著述 家之心理,盖记前朝之事,危疑较少。讥谈政事,臧否人物,均视 在当代为自由,《汉书》家独盛于后世,即此故也。”
《汉书》不仅是一部历史名著,而且也是一部文学名著。人们 常以“史汉”、“班马”并称,正反映了它对后世产生的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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