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土协定》签订始末

1934年10月和1935年6月,发生了两次张北事件。第二次张北事件后,因日本向察哈尔省当局提出,中方应向日方道歉并惩罚责任者,察省政府于6月12日派民政厅长秦德纯赴北平,向何应钦等报告,并请示应付办法。其时,热河日伪军已开始进攻察东。何应钦指示察省当局对日方的要求“斟酌情势办理”。
6月13日,日方负责交涉张北事件的张家口特务机关长松井赶到北平会晤秦德纯。秦德纯向松井表示,中方“可商办”日方提出的要求,会谈后,松井赴天津,与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奉天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等进行商议。16日,秦德纯与土肥原、松井在天津商谈。日方提出四项要求:(1)道歉,(2)第132师参谋长撤职,(3)惩处第132师军法处长,(4)今后日人赴内蒙旅行予以便利。秦德纯均应允。次日,松井飞长春向关东军请示。
6月17日,关东军司令官南次郎将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召到长春和松井等一起仔细密谋,最后决定:以平津地区为重,将上述事件发生后的问题作为地方性问题加以解决,要求中国将在“满洲国”境内和多伦附近的军队向张家口方面撤退,由宋哲元就各类事件向日方谢罪,处分直接责任者,中方保证将来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等。决定由土肥原负责交涉,配合热河军事行动,限两星期内完成。会后,酒井隆、松井回天津向土肥原汇报。秦德纯得知松井返津后,访晤了松井,双方商定移到北平正式会谈。
由于土肥原等人在天津大肆活动,要求罢免宋哲元,国民政府于6月19日正式发布命令,免去宋哲元察省主席的职务,改由秦德纯代理。当日夜,宋哲元离开张家口,次日抵达天津。对国民党政府的这一任免,日方立即作出反应。21日,日本使馆武官高桥会见北平军分会办公厅主任鲍文樾,声称:关于察省事件的解决,土肥原愿与秦德纯直接会谈。同日,土肥原对外国记者说:对于中国当局在河北所采取的步骤,颇为满意。来北平是为了解决察哈尔问题,在与察省当局接洽后,此事很易迅速解决。现时中日事件一旦解决,两国关系将可增进。22日,刚就任察省主席的秦德纯对记者表示:“予个人抱定以最大诚意处理此事。至于其中步骤之主要方面,必须报告请示中央。”当日,秦德纯致电南京政府,请示中央处理方针。南京政府于23日召开国防会议,作出如下决议:察事由察省政府与日方商议解决,但须秉承北平军分会与中央意旨;划定不驻兵区域问题,先交军分会详加研究后再行核办。
23日晚,日方的土肥原、高桥、松井与中方的秦德纯、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顾问陈觉生、程克等,在北平秦德纯私宅举行谈判。土肥原向中方提出宋哲元军撤退、向日方道歉并处罚责任者等五条苛刻要求。秦德纯答应向中央请示后答复。关东军为配合土肥原谈判,调兵4000余人在古北口、南天门等长城一线进行实弹演习。在此情况下,国民党政府再度妥协,于26日晚复电同意签署协定。6月27日上午11时左右,中方代表秦德纯、雷寿荣、陈觉生与日方代表土肥原、高桥在日使馆武官室会见。11时30分左右,双方正式交换文件。此即《秦德纯土肥原协定》,简称《秦土协定》,又称《察哈尔协定》。
《秦土协定》的签订,使日军又控制了察省北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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