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协定》签订始末

当侵华日军开始向长城东段各口进攻之时,蒋介石集中力量推行“攘外必先安内”的“剿共”计划,开始同汪精卫密谋与日妥协。1933年4月11日,日军大举进犯滦东,蒋介石仍想通过调停实现停战,拟委任在上海的前外交部长、老亲日派黄郛主持华北政务,特电邀黄郛到南昌晤谈。4月19日,黄郛、张群、陈仪在上海与日本陆军助理武官根本博开始接触。
与此同时,中国多次寻求英美等国出面调停,均无结果。4月27日,军政部次长陈仪与根本博举行会谈。根本博提出,在古北口方面,中国军队应撤到炮火所不及之处。陈仪答复说:南天门中国军队可以撤,但不能撤到密云。根本博将答复转告关东军,关东军复电坚持中国军队要撤至密云、平谷、玉田、滦河右岸一线。日军得寸进尺,给接洽造成了新的障碍。这时,天津日军特务机关头目板垣征四郎和驻北平陆军助理武官永津佐比重看清了南京政府的致命弱点,乃坚决反对停战。5月2日,永津密电关东军说:华北中国军队派别林立,分歧严重,军心不稳。只要全力攻下密云,并派飞机到北平、通州一带示威,中国军队就会被迫撤退。关东军接受了永津的建议,请东京参谋本部修改行动计划。参谋本部命令关东军在长城地区对中国军队反复进行彻底打击,造成华北当局“实质性的屈服或分裂”。随即,日军开始向长城地区的中国军队发动新的进攻。
5月4日,南京政府决定设立行政院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黄郛任委员长,主要任务是“处理华北对日交涉”,以打破谈判僵局。6日,根本博在上海晤见黄郛。他以华军在“前线仍时有局部之挑战行动”为借口,向黄郛暗示“关东军决心再次出击”。12日,黄郛询问根本博:如中国军队愿意自新开岭撤退密云,日军是否不再追击?关东军电告根本博:决无进至平津之意,但务盼华军能撤至日军守备区域炮程不及之地点为要。同日,黄郛电何应钦等,报告连日在沪与日方接洽情形,推测日军必进至密云,建议“大胆下一决心,用极速度撤至密云后方约二十里炮程不及之地如牛栏山一带从事整理”,则“对外之运用较为便利”,“若能就近再与永津接洽,更可不失时机”。14日,黄郛再会见根本博,告之何应钦同意18日前将部队撤至密云、平谷、玉田、蓟县、唐山一线,要日方保证停止进逼。黄郛在上海与日本达成口头妥协后,于5月16日北上就职。
5月22日晚11时,黄郛携其秘书李择一前往日本海军武官藤原喜代间宿舍与永津会谈。永津向黄郛提出四项停战条件和三步停战办法。四项停战条件是:(1)中国军队撤退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州、香河、宝坻、林亭口、宁河以南以西,今后不准有一切之挑战行为;(2)日本军亦不越上述之线进击;(3)何应钦派正式任命之停战全权员往密云对日本军高级指挥官表示停战之意志;(4)以上正式约定后,关东军司令官指定之日本军代表与中国方面军事全权代表,定某日某时于北宁线某地,达成停战成文协定。三步停战办法是:(1)中国派军使到密云日军司令部申请停战,(2)签订停战备忘录,(3)正式签订停战协定。这些条件和办法显然是对中国不利的,特别是“申请”停战就意味着请降。但是国民党政府为了停战,已顾不上这些。23日,何应钦、黄绍竑、张群决定按照日方要求,先派军分会参谋徐燕谋往密云接洽停战,同时将日方条件电告蒋介石和汪精卫。24日,蒋介石回电说:“事已至此,委曲求全,原非得已,中正自当负责。唯停战而形诸文字,总以为不妥。”同日,南京国防会议也决定:“与对方商洽停战,以不用文字规定为原则。如万不得已,只可作为军事协定,不涉政治,其条件须经中央核准。”汪精卫将此决定电告何应钦、黄郛,并说明“此为中央自负责任”。
5月25日,徐燕谋前往密云关东军第8师团司令部请求停战,即“阵前求和”。日军第8师团师团长西义一让徐燕谋签订请求停战的所谓“觉书”(即备忘录)。徐燕谋签字后,即返回北平。
何应钦、黄郛、黄绍竑讨论了徐燕谋的报告,决定派参谋本部厅长熊斌临时以北平军分会总参议的名义作为谈判正式代表,同时让黄绍竑赴庐山向蒋介石报告。5月28日,何应钦、黄郛电告汪精卫讨论之决定。29日晚,黄绍竑抵庐山,向蒋、汪等详细说明一切。蒋、汪赞同华北当局所作决定。同日,何应钦、黄郛电蒋,告之与日方交换意见的协定内容。蒋当即复电指示何、黄“照常办理,放手进行”。
5月30日,中日双方代表到塘沽举行停战谈判。中方首席代表为北平军分会总参议熊斌,日方首席代表为关东军副参谋长冈村宁次。当日下午4时举行预备会议,双方交换全权证书,约定次日上午举行正式会谈。31日9时半,停战谈判正式举行。冈村宁次首先提出停战协定草案,并说明这是关东军的最后方案,一字不容更改,要求中方代表在11时前作出允诺或不同意的答复。熊斌阅读草案后,提出书面的《中国军代表停战协定意见书》。冈村宁次表示,中方对日方所提停战协定草案,只能回答“诺”与“否”,一切声明必须等待停战协定签字以后再商议,双方相持到10点50分,离日方要求的最后期限只有10分钟时,中方被迫一字不改地在日方提案上签了字,史称《塘沽协定》。
当日下午2时,中日代表继续开会,讨论熊斌上午所提之意见书。冈村宁次表示“断难照办”。中方代表费尽口舌,日方才同意增加一个备忘录作为附件,内容为:“万一撤兵地域,有妨碍治安之武力团体发生,而以警察力不能镇压之时,双方协议之后,再行处置。”
《塘沽协定》是继袁世凯承认“二十一条”之后最严重的一个卖国条约。协定虽然没有承认伪满洲国、划长城为界和涉及政治问题的词句,但实质上长城变成了新的政治分界线,非武装区变成了丧失主权区。协定使日军达到了划长城为界,并在长城以南建立新控制区的目的,为日军进一步向华北扩张打开了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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