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七条 (一般原则)代办商应以善意履行义务,并有权限维护他方利益及进行有利于完全实现合同目的之活动。第六百二十八条 (列举)代办商尤其有下列义务:a)依从不影响其自主权之他方之指示;b)向他方提供所请求之资讯或为...[继续阅读]
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第六百二十七条 (一般原则)代办商应以善意履行义务,并有权限维护他方利益及进行有利于完全实现合同目的之活动。第六百二十八条 (列举)代办商尤其有下列义务:a)依从不影响其自主权之他方之指示;b)向他方提供所请求之资讯或为...[继续阅读]
第四百七十二条 (应向公司作出之通知)一、股东因认购或以任何方式取得无记名股份而在公司处于第二百一十二条所指之控权股东地位时,应以致董事会之信函将有关事实通知公司,而董事会应将之转告监事会或独任监事。二、股东不...[继续阅读]
第二百六十条 (一般原则)一、股东有权对公司章程之修改议决;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二、如章程之修改引致股东增加出资时,该要求仅对明示同意增加出资之股东有约束力。三、公司章程之修改应以本地区一种官方语言书写。...[继续阅读]
第一千二百六十三条 (时效期间)一、持票人对背书人、出票人及其他共同债务人之诉讼时效期间,自规定之提示期限届满日起六个月完成。二、须对支票作出清偿之共同债务人之一对其他债务人之诉讼时效期间,自其作出清偿之日...[继续阅读]
第七百九十八条 (概念)旅舍往宿合同系指,当事人一方有义务向他方提供连膳食或不连膳食、相当方便舒适之住宿及其他固有服务,以取得回报之合同。第七百九十九条 (订立合同之义务)一、经营旅舍者于任何人向其提出之住宿要约...[继续阅读]
第七百二十四条 (列举)广告企业主尤其有义务:a)作出为筹备及发布广告所必需之行为;b)依从广告主就筹备及发布广告所作之指示;c)在作出a项所指行为前,取得广告主之许可;d)监察广告媒介上之广告发布;e)对于与广告主所订立之广告合...[继续阅读]
第一百九十四条 (同等待遇之权利)如主要情况相同,公司应给予所有股东同等待遇。第一百九十五条 (股东之权利)一、股东除具有特别规定之其他权利外,尚有权按照法律之规定及限制:a)分享盈余;b)选举行政管理机关及监察机关、接受...[继续阅读]
第九百九十五条 (保险利益)一、损害保险合同,如订立时被保险人对损害赔偿无保险利益,则无效。二、任何人因风险不实现而有之任何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均得为保险标的。三、如保险利益仅限于保险标的物整体中之一部分或对保...[继续阅读]
第五百一十条 (退出)一、集团成员得按合同之规定退出;如合同无规定,须获其他成员一致赞同方可退出。二、如有合理理由,任何集团成员均得随时退出。三、除以上两款所规定之情况外,任何成员如反对变更集团合同或加入集团逾十...[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