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ICA应包含的内容总则——适用于所有的设计批准持有人(1)每架航空器的ICA必须包括:①适用的适航规章要求的每台发动机、螺旋桨和机载设备的ICA;②所要求的发动机、螺旋桨和机载设备与航空器的接口的信息。(2)如果装在该航空...[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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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ICA应包含的内容总则——适用于所有的设计批准持有人(1)每架航空器的ICA必须包括:①适用的适航规章要求的每台发动机、螺旋桨和机载设备的ICA;②所要求的发动机、螺旋桨和机载设备与航空器的接口的信息。(2)如果装在该航空...[继续阅读]
9.2.1范围本节适用于持证人针对设计制造阶段和在役飞机在使用中发生的各种重大/疑难技术问题所进行的工程调查。本节阐明了工程调查触发/启动的条件、工程调查分析的方法和内容以及对于工程调查人员的职责要求,明确了相关流...[继续阅读]
通过建立适合民机制造商发展情况的民机客户服务市场研究体系,形成市场信息收集、加工、分析及服务的规范和能力,使市场信息得到有效流通和利用,满足客服体系内外部市场信息需求,提升民机持续保障能力和客服水平。...[继续阅读]
空客以适航审查会议的形式向EASA汇报各类事件的调查结果和改正/改进措施,便于EASA局方了解和掌握事件过程和状态。适航审查会议上讨论适航审查单(ARS)的内容,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则通过ARS,向用户发布改正/改进措施。主管当局(PA...[继续阅读]
9.3.1超手册修理相关适航规章要求1.新修订的21部要求第十三章修理第21.431条适用范围(一)适用于修理设计的申请、批准和批准持有人的管理。(二)修理是指处理损伤并且将民用航空产品或者零部件恢复至适航状态。(三)通过更换零部...[继续阅读]
8.4.1依据对于已经取得型号合格证的飞机进行适航审查的依据是中国民用航空局适航管理程序AP-21-AA-2011-03-R4《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程序》。《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程序》4.6.1.3“持续适航”部分适航规定:责任适航审查部门通过识别和...[继续阅读]
1.1.1定义持续适航是指涉及所有航空器在其使用寿命内的任何时间都符合其型号审定的适航要求,并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的全部过程。持续适航的主要任务是2项:第一是符合,即飞机符合型号审定时的技术状态。第二是改正,即特定型...[继续阅读]
对于一个系统、装置或设备,通过定性评价,人们能对其中的危险有一个大致了解,可以了解系统中安全性薄弱环节。但是,有时需要了解到底安全水平如何,系统的改进能使安全性水平提高多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后果到底有...[继续阅读]
7.5.1风险评估通常情况下,当局必须与设计批准持有人和运营人密切合作,充分完成风险评估程序中列出的步骤。这一合作努力的形式是:当局工程师监督制造人或设计人的工作、当局工程师和制造人协同工作,或当局工程师对从制造人...[继续阅读]
国内维修单位在申请维修许可证时,必须满足持续适航规章《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的规定》(CCAR-145-R3)中规定的合格审定要求,该要求包括厂房设施、工具设备、器材、人员、适航性资料、质量系统、自我质量审核系统、工程...[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