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犯矫正中有关的司法解释主要体现在对未成年犯的减刑、假释的规定上。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1号)的有关规定。该解释经过2005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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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犯矫正中有关的司法解释主要体现在对未成年犯的减刑、假释的规定上。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1号)的有关规定。该解释经过2005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继续阅读]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第六十二条 学校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本...[继续阅读]
所谓关押模式,是指监狱机关对不同类型的罪犯所实施的关押形式。《监狱法》第39条规定:“监狱对成年男犯、女犯和未成年犯实行分开关押和管理,对未成年犯和女犯的改造,应当照顾其生理、心理特点。监狱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继续阅读]
鉴于精神病罪犯的人身危险性,各监狱均将精神病罪犯列为重点人员,通过包夹包控、联防联控等措施,消除监管安全隐患。加强精神病罪犯的自杀预防工作,杜绝狱内自杀案件的发生。设立精神病罪犯专管监区,配齐配强专管民警。例如...[继续阅读]
1.再犯。再犯也称为“再次犯罪”或“重新犯罪”。累犯与再犯不同,一般意义上,所谓再犯,是指再次犯罪的人,也即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犯罪的人。就再犯而言,后犯之罪在实施的时间上并无限制,既可以是在前罪刑罚执行期间实施的...[继续阅读]
民国时期,在接受西方监狱管理理念和清末监狱改良的基础上,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严重态势,少年监建设被提上议事日程,试图通过专业化的机构来治理少年犯罪。尽管民国时期少年监建设未能实现预期的效果,但是其为中国监狱制度的...[继续阅读]
对不同危险等级的罪犯建设不同戒备等级的监狱进行关押。各国在监狱建设过程中,建设了不同种类的高度戒备监狱,甚至建设超高警戒度监狱。最高警戒度监狱在西方国家极其发达。在美国,有大量的最高警戒度监狱,这些监狱在建筑...[继续阅读]
艾滋病也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或称后天免疫缺乏综合征,英文简称AIDS),是一种由人类免疫缺乏病毒(简称HIV)的反转录病毒感染后,因免疫系统受到破坏,逐渐成为许多伺机性疾病的攻击目标,促成多种临床症状,统称为综合征,而非...[继续阅读]
累犯走上重新犯罪道路的原因很复杂,既有前次犯罪在服刑期间没有改造好的原因,也有释放后社会管理不到位和个人的原因。无论什么原因,作为监狱在改造累犯的过程中,要认真研究累犯的犯罪原因,并切实加强教育改造工作,最大限...[继续阅读]
香港负责罪犯矫正的机构是惩教署,惩教署在监狱管理及协助在囚人士更生这两个主要范畴,为成年和年轻在囚人士推行多项计划。截至2021年6月30日,惩教署有7236名职员,管理29所惩教设施,共收纳约7600名在囚人士及1040名获释而接受监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