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韩国。韩国以《犯人引渡法》《国际刑事司法共助法》为基础,与其他国家签署了一系列犯人引渡条约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并积极在国家司法实践中予以落实。特别是2003年12月31日制定的《国际囚犯移送法》,完善了以囚犯移送...[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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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韩国。韩国以《犯人引渡法》《国际刑事司法共助法》为基础,与其他国家签署了一系列犯人引渡条约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并积极在国家司法实践中予以落实。特别是2003年12月31日制定的《国际囚犯移送法》,完善了以囚犯移送...[继续阅读]
台湾监狱是由“法务部”矫正署统一指挥、监督和管理的。“矫正署”除了管理监狱以外,还管理看守所、戒治所、技能训练所、少年观护所、少年矫正学校、少年辅育院等矫正机构。《法务部矫正署组织法》对矫正署的职责做出明...[继续阅读]
新中国成立初期,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相对较少,未成年罪犯一般关押在城市监狱中。例如,在天津,“从1949年起,随着大批犯人入监,羁押的少年犯与日俱增,到8月底已达到107名,在监房紧张、干部力量薄弱的条件下,出现了少年犯与成年犯混...[继续阅读]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23条规定“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第31条规定“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对被依法逮捕、拘留和在监狱中执行刑罚以及被依法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继续阅读]
1.提高民警对精神病罪犯减刑工作的认识。精神病罪犯是罪犯群体中的一个特殊类型,法律并没有禁止精神病罪犯的减刑,只要精神病罪犯符合减刑的有关规定,就应该给予精神病罪犯减刑。由于精神病罪犯所患的精神疾病种类不同、病...[继续阅读]
近几年来,各地关押艾滋病罪犯的监狱高度重视与监狱所在地艾滋病研究机构、预防机构、医治机构、社会帮教团体等联系,引入医学专家、心理专家、志愿者等人才资源,并已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系沟通制度,提升艾滋病罪犯管理的专业...[继续阅读]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制定本法。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继续阅读]
精神病罪犯在发病期间由于认知受限,无法接受正常的教育改造,但处于康复期的精神病罪犯有一定的接受教育能力。各地监狱针对精神病罪犯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活动,不断探索矫治的新方法。某监狱设立六监区五分监区,收押精...[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