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财政厅(局):为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我部重新制定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即组织贯彻实施。新制度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我部1988年制定...[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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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财政厅(局):为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我部重新制定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即组织贯彻实施。新制度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我部1988年制定...[继续阅读]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国有、国家控股银行,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继续阅读]
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纠正财政违法行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继续阅读]
第一条为了惩处金融违法行为,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金融机构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的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或者有关行政法规的...[继续阅读]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继续阅读]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财政预算单列的企业集团总...[继续阅读]
中央各试点部门:严格控制和规范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是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做好中央试点部门的银行账户清理和规范工作,2002年初,我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清理和规范中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总后勤部,武警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根...[继续阅读]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有关银行,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