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标准》DBJ51/T092-2018,经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4月12 日以建标发〔2018〕352号文公告批准发布。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省绿色建筑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先...[继续阅读]
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四川省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标准》DBJ51/T092-2018,经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4月12 日以建标发〔2018〕352号文公告批准发布。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省绿色建筑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先...[继续阅读]
7.1.1 业主单位应在选聘绿色建筑运行维护管理单位过程中明确绿色建筑运行维护管理要求,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工作开始前结合绿色建筑的特点,对建筑的基础建设和重要系统设备等进行接管验收,必要时,在规划、设计、施...[继续阅读]
6.2.1 利用红外热像仪对屋面、外墙、外窗等外围护结构进行热工性能检查。保证屋面、外墙、外窗等热工性能满足标准的设计要求。围护结构、门窗等处若有空鼓、渗漏的要及时修复。6.2.2 修补、翻新、改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继续阅读]
5.1.1 对照系统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技术文件,保证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下列文件为必备文件档案,并作为节能运行管理、责任分析、管理评定的重要依据:1 建筑设备系统的设备明细表;2 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资料、出厂合格证及...[继续阅读]
5.6.1 为确保送入室内的新风品质,作出本条规定。新风引入口宜低于排风口3 m 以上,当新风引入口和排风口同一高度时,宜在不同方向设置,且水平距离一般不宜小于10 m。5.6.2 在公共建筑中,禁止吸烟或有效控制吸烟室通风。吸烟室设置...[继续阅读]
Ⅰ 暖通空调6.3.1 暖通空调系统中的风管和空气处理设备,应定期检查、清洗和验收,去除积尘、污物、铁锈和菌斑等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风管检查周期每年不少于2 次,空气处理设备检查周期每年不应少于2 次。2)通风系统存在的污染应...[继续阅读]
6.2.1 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查。6.2.2 修补、翻新、改造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不应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性、耐久性,且应不降低外围护结构的...[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