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 税。相关税费征收标准根据交易类型的不同具体如下:1. 初次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需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涉及的税主要有契税、印花税。契税按...[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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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 税。相关税费征收标准根据交易类型的不同具体如下:1. 初次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需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涉及的税主要有契税、印花税。契税按...[继续阅读]
登记机构可对录入不动产业务系统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数据进行检查,将首次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人(购房人)改为该小区对应的开发商。...[继续阅读]
对于已登记的不动产,因历史原因导致房屋用途与土地用途不匹配、不兼容的,应依据原始档案材料,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妥善处理。(1)原始权属来源材料未明确土地批准用途的,一般以房屋登记用途确定土地用途,并由权利人申请更改土...[继续阅读]
1949—1978年,国家对城市建设没有提出规划要求,不存在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1978年3月至1984年1月,中央下发《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意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该阶段合法建造的房屋应当有施...[继续阅读]
(1)1982年以前已建成使用,且无权属纠纷的用地(用房),凭个人申请、购地协议和社区、街道的权属证明,按国有划拨土地、用途为住宅进行不动产登记。(2)1982年至1986年12月31日建成,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清理处理的,凭个人申请、购地协议...[继续阅读]
以下情形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1)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单独发放权属证书的,按《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继续阅读]
《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继续阅读]
实践中,导致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原因主要有三类情形:一是用地单位或个人用地手续不完善;二是用地单位或个人房屋规划建设手续不完善;三是购房人本身无过错,支付房款且已实际入住,但因开发建设单位用地手续或房屋的规划...[继续阅读]
土地使用权人为个人的单体私宅用地,实际用地面积和用地审批面积的误差在3% 以内,且误差总面积不超过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人为开发企业或单位的开发项目,实际用地面积和用地审批面积的误差在1% 以内,且误差总面积不超过60平方...[继续阅读]
在分散登记时期,由于执行的标准不同,会导致部分土地用途与房屋用途不一致的情况出现。土地用途应当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的二级分类标准填写,其中商服用地可按一级类填写。房屋用途按照《房屋用途分类标...[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