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等常住财产能够保障寺院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寺院的土地资产中,口分地与永业田区分明显。前者存在土地授受问题,后者是寺院常住财产[1],吐鲁番出土文书证明唐政府严密管理寺院僧籍和手实[2]。就初唐国家寺院而言,除了口分...[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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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等常住财产能够保障寺院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寺院的土地资产中,口分地与永业田区分明显。前者存在土地授受问题,后者是寺院常住财产[1],吐鲁番出土文书证明唐政府严密管理寺院僧籍和手实[2]。就初唐国家寺院而言,除了口分...[继续阅读]
孟献忠的《金刚般若经集验记》一书最早提到萧瑀编《金刚般若经灵验记》,且引用了其中14则故事[1]。其中10则相同或类似的故事见于西明寺道世在总章元年(668)编纂的《法苑珠林》(见表2-1)。《法苑珠林》的这10则故事中,招提寺僧...[继续阅读]
安国寺和兴唐寺接近政治核心,资圣寺位于东市西北崇仁坊的东南隅,处于万年县的中心地带,与普通居民更为接近。永泰元年四月,《仁王经》等佛经翻译完成,留在宫中。安国寺乘如等上表请求付外宣传流行。内、外典文献对新译佛经...[继续阅读]
开皇时期,大兴城寺院建造者包括皇室、贵族、文士、商人、平民,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武德时期,由于施行限制佛教的政策,长安寺院数量下降,大臣建寺是极个别的现象。太宗即位之后,长安国家寺观经营与政治秩序的变化与确立有...[继续阅读]
从社会的角度看,都城地区的寺院融入传统社会的政治与经济结构之中,寺院等级大致反映长安的社会结构。纪念祖先或家庭成员,成为皇室供养佛教的主要动力。通过赠送土地、营建寺院、征纳各地高僧以及日常供养,国家寺院成为都...[继续阅读]
弘忍曾与玄赜评论过弟子:“如吾一生,教人无数……后传吾道者,只可十耳。我与神秀论《楞伽经》,玄理通快,必多利益。资州智诜、白松山刘主簿,兼有文性。莘州惠藏、随州玄约,忆不见之。嵩山老安,深有道行。潞州法如、韶州惠能...[继续阅读]
弘忍(601—674)的数位弟子在武后时期传法于两京及周边地区。他们的禅法称为“东山净门”[1],神秀(606—706)曾说自己“禀蕲州东山法门”[2]。开元二十四年的《大智禅师碑》中,严挺之(763—742)说义福(658—736)奉“东山学门”[3]。一般...[继续阅读]
隋开皇二年(582),年仅8岁的萧瑀(575—648)伴随出嫁的姐姐来到长安[1]。这时,在长安城东南的龙首原开始建造新都大兴城,晋王杨广(569—617)的住宅安排在朱雀大街以东的开化坊。唐武德初年,任尚书右仆射的萧瑀成为杨广旧宅的新主人...[继续阅读]
僧侣讲经是主要的佛教宣传形式,社会上不同身份者如皇帝、官僚贵族、普通民众乃至道教徒等也会成为舆论的源头、创作者和传播人。从新与“旧”、官与民、佛教与道教等不同的视角,观察佛教宣传的发动、反映等往复传播过程...[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