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室内声环境9.2.1 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噪声级,评价总分值为6 分。噪声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3 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6 分。9.2.2 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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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室内声环境9.2.1 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噪声级,评价总分值为6 分。噪声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3 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6 分。9.2.2 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继续阅读]
8.1.1 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8.1.2 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 MPa 级的热轧带肋钢筋。8.1.3 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8.1.4 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继续阅读]
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继续阅读]
Ⅰ 建筑与围护结构6.2.1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建筑的体形、朝向、窗墙比、楼距以及楼群的布置都对通风、日照、采光以及遮阳有明显的影响,因此也间接影响建筑的供暖和空调能耗以及建筑室内环境的舒适性...[继续阅读]
Ⅰ 室内声环境9.2.1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将住宅、办公、商业、医院等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分“低限标准”和“高要求标准”两档列出。对于《...[继续阅读]
4.0.1 项目的建筑规划与设计应符合各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城市设计及城市景观设计的要求。4.0.2 建筑规划与设计应尊重自然地貌,充分利用地形条件和自然资源,不宜深挖高填;建筑总体布局应结合当地的自然与地理环境特征,不应...[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