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4. 1 通信管道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 的有关规定。9. 4. 2 通信线缆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 和《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 51171 的有关规定。9. ...[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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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4. 1 通信管道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 的有关规定。9. 4. 2 通信线缆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 和《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 51171 的有关规定。9. ...[继续阅读]
2. 0. 1 综合管廊 utility tunnel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2. 0. 2 干线综合管廊 trunk utility tunnel用于容纳城市主干工程管线,采用独立分舱方式建设的综合管廊。2. 0. 3 支线综合管廊 branch utility...[继续阅读]
9. 5. 1 通信线缆的维护管理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并与权属单位共同制定维护管理要求。9. 5. 2 通信线缆维护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1 制定相关的巡检时间表,定期对舱内通信线缆和配套设施进行巡视和检...[继续阅读]
4. 1. 2 同步进行综合管廊的管线专项设计非常必要。设计内容一般包括:协调标准断面各工程管线布局;确定标准段及管线分支口、综合管廊交叉口等节点工程管线的排列顺序和位置,如相邻工程管线的水平间距、交叉工程管线的垂直间...[继续阅读]
3. 0. 1 给水、再生水、雨水、污水、天然气、电力、通信、热力、垃圾输送等城市工程管线可纳入综合管廊。3. 0. 2 综合管廊的管线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和各管线专项规划的要求,并符合城市地下空间规划、防...[继续阅读]
9. 1. 1 通信线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 和《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 51158的有关规定。9. 1. 2 通信线缆的规模及引出位置应满足所辖区域的通信需求,并与机房、基站、管道、架空线缆等已...[继续阅读]
9. 3. 2 通信线缆支架包括立柱和托臂。通信线缆支架设计可参考现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综合管廊缆线敷设与安装》17GL 601 的有关规定,优先采用成品可活动式支架。立柱可选用槽钢、球墨铸铁或角钢等金属材质制成,综合管廊廊...[继续阅读]
3. 0. 1 重力流雨污水应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其是否入廊。电力包含常规电力电缆、照明电力电缆等,通信包含常规通信、广播电视、天网、交通信号、智能交通等。热力包含供热、供冷管道等。3. 0. 4 在实施综合管廊时,若不同步实...[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