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10年,开展《国防教育法》普及宣传活动。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在板桥中学成立少年军校,投资20多万元,改善教学、生活、办公用房及训练场地。其间,对200余名学生军训8天;组织县、乡镇党政机关、国防动员办公室、企事业单位、...[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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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0年,开展《国防教育法》普及宣传活动。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在板桥中学成立少年军校,投资20多万元,改善教学、生活、办公用房及训练场地。其间,对200余名学生军训8天;组织县、乡镇党政机关、国防动员办公室、企事业单位、...[继续阅读]
1991~2010年,县委、县政府先后进行四次机构改革。通过改革,初步建立现代行政管理体制基本框架,促进政府职能不断转变,实现机构编制精简和人员分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继续阅读]
一、节水试点1999年5月,梨园河灌溉区被省水利厅批准为30万亩以上大型灌区。2001年8月,市委、市政府确定梨园河灌区为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是年,县水务局和梨园河水利管理处,核定灌水面积,确定用水定额,将用水总量指标分配...[继续阅读]
1996年,甘肃省劳动厅颁布《甘肃省从事技术工种劳动者就业上岗前必须培训的规定》,县劳动部门将建筑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国企下岗职工、职教中心学生作为主要培训对象,先后举办起重机械操作、金属焊接与切割、建筑架子工等专...[继续阅读]
1991~2010年,县司法行政部门完成217部法律法规普及任务,调处民事纠纷5800起,调处成功率98%。通过连续实施5个五年普法规划,开展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援助和公证事务,有效地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促进了司法公正。县司法局有干部职...[继续阅读]
1991~2010年,由中共张掖市(地)委批准组建党组的单位3个: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委员会。至2010年,境内条管单位由各自上级党委批准组建党组的单位8个:国有新华农场、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国税局、地税局、中国...[继续阅读]
1991~1993年,全县纳税户在县税务局办理开业、变更、注册登记手续,所有税费由税务局负责征收。全局有干部职工69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辖稽查队,沙河、新华、蓼泉、鸭暖和企业税务所5个。1994年,国税局分设,履行征收和管理...[继续阅读]
位于县城西18千米处。东邻新华镇,西连高台县小海子水库,南倚国道312线,北毗蓼泉镇。总面积5.3万亩,耕地3.5万亩。1991年,内设5个科室,辖农业生产、商贸服务、学校卫生等单位12个,总人口1262人,职工792人。1995年,成立纪检办公室和劳动...[继续阅读]
1991年,境内设1镇(城关镇)8乡。1998年12月24日,经张掖地区行政公署〔1998〕126号文件批准,沙河、新华2乡撤乡建镇。2002年8月5日,经行署研究并报省政府批准,平川、板桥、蓼泉3乡撤乡建镇。2004年9月30日,按照市政府《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继续阅读]
一、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设置:第十二届为13名,第十三届为12名,第十四届、十五届均为15名,第十六届为17名。表16-31990~2011年历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名录二、办事机构1991年1月,县委根据省委发〔1990〕37号文...[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