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的社会剖面中,妇女有着颇为特殊的地位。这不仅是由于性别生理和心理的差异,更为重要的是,妇女的生活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乃是婚姻关系基本面貌的缩影。因此,勾勒其概貌,探究其底蕴,分析其影响,是十分必要的。...[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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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的社会剖面中,妇女有着颇为特殊的地位。这不仅是由于性别生理和心理的差异,更为重要的是,妇女的生活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乃是婚姻关系基本面貌的缩影。因此,勾勒其概貌,探究其底蕴,分析其影响,是十分必要的。...[继续阅读]
等级性是阶级社会中婚姻关系的重要特征,也是汉代婚姻关系形成时的首要前提。然而,有一种看法却强调两汉时期的特殊性,认为汉代婚姻关系不受等级性的约束。早在16世纪,明代学者茅坤就提出“汉代婚姻无法度”,并说这是“古今...[继续阅读]
两汉时期,边域少数民族地区与内地的某些汉族人民生活区域,还存在着原始的婚姻习俗,从而使汉代的婚姻关系呈现出多样化的状况。...[继续阅读]
汉代婚姻等级性的上述特点,对汉代社会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影响之一,这种通婚方式,促使了社会阶层结构的垂直流动。一些原处于社会下层的小农、小手工业者以及从事百业的城市平民转而进入地位较高的阶层。例如:平民女子...[继续阅读]
汉代婚姻家庭关系并不是一个孤立、封闭的社会体系,它受着多种社会因素的影响,从而出现了时间上的波动。下述的任何一个因素,都可以打破婚姻关系相对平衡稳定的状况,使之出现不同程度的混乱。第一,从整体角度看,汉代婚姻关...[继续阅读]
以往有关著述,对于汉代男子和女子初婚年龄的确定不够准确。一些人把汉儒倡导的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理论当做史实,这一直沿用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1]另一些人则依据汉惠帝颁布的女子十五岁不出嫁,罚钱五算的诏令...[继续阅读]
在汉婚律的诸多特色中,礼法一体化是最为明显和重要的,它的影响也是复杂多样的。礼法一体化的消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它嗜辞章而不重实际,它“原心定罪”,它“因情屈法”,它“以功覆过”,从而都对法律的实施带来了不良影响...[继续阅读]
这一时期的代表性著作当推贾谊的《新书》、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和刘安等人所撰的《淮南子》。[1]贾谊(公元前200—前168年)[2],洛阳(今河南洛阳)人。西汉初期杰出的政论家。他以青年人特有的犀利直爽、坦率无忌的个性,从三个...[继续阅读]
在两汉四百余年中,一大批政治家和思想家以颇大的精力和极大的兴趣对当时的婚姻关系与家庭关系,进行了广泛探讨和研究。总起来看,这一时期的婚姻思想演奏了四部曲:第一部曲,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封建正统思想家,汲取和融会了...[继续阅读]
两汉时期,内地人民与边域民族之间存在着双向性人口流动,既有内地汉族人口迁徙至匈奴、西域、西南夷和高句丽等地,也有这些地区的人口迁徙至内地。其中,边域民族定居内地的人口,可能比汉族徙往边域民族聚居区的人口要多。这...[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