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栻,生卒年未详,其生平事迹亦未见文献记载。其友人陈景钟在《小尔雅广注序》中称“吾友右张莫子”,据杨琳考证,“右张”盖为其号[1]。在《小尔雅广注》每卷之前,标有“钱塘莫栻”,其籍贯当为浙江钱塘(今属杭州市余杭区)人,生活于清康熙、雍正时期。
《小尔雅广注》是清代学者最早完成的《小尔雅》注本,开启了清人注解《小尔雅》的序幕。据陈景钟《小尔雅广注序》:“甲寅秋,余卧病苕上,右张寄我《小尔雅广注》一册,属余题其首。”[2]《序》末自题作序时间为“雍正岁次阏逢摄提格”,此年为雍正十二年(1734),可见《小尔雅广注》一书当完成于此年或稍前一年。莫栻晚年对此书又有所补订,因为其中还引用了戴震《书〈小尔雅〉后》中的观点(戴氏此书作于乾隆二十四年)。本书之所以称为“广注”,陈景钟序云:“盖是书(指《小尔雅》)在《前汉·艺文志》已录之,内有宋咸注,实寥寥数笔,不能尽字义之半,右张取而广之,故谓之‘广注’。”[3]因此,《小尔雅广注》是为补充和增广宋咸之注而作。
《小尔雅广注》共四卷,现有临清徐氏归朴堂藏抄本、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有“盖番彬乡藏书记”印的旧抄本等。《续修四库全书》189册据北京图书馆善本室藏有高氏辨蟫居抄本影印,本节引文即据此影印本。
《小尔雅广注》主要是通过引用古代文献及传注资料对《小尔雅》进行逐字疏证。如有宋咸之注,则先列宋注,以“原注”字样标示,并用“○”和正文隔开。如:
(1)《广诂》:“封、巨、莫、莽、艾、祁,大也。”《广注》:
原注:封豕、莫府、祁寒,皆言大也。艾亦为久。○封,《商颂》:“封建厥福。”注:“封,大也。”巨,《玉篇》:“大也。”《孟子》:“为巨室。”莫,《庄子·逍遥游》:“广莫之野。”注:“莫,大也。”莫,通作“幕”。《史记·李牧传》:“士租皆输入幕府。”按,幕府亦尊大之称。原注以释大义,似本此。莽,《庄子》:“适莽苍者三餐而返。”艾,《博雅》:“老也。”《曲礼》:“五十曰艾,服官政。”杨子《方言》:“东齐鲁卫之间凡尊老谓之艾人。”《尔雅·释诂》:“历也。”注:“长者多更历。”似亦尊大之义。祁,《正韵》:“盛也,大也。”《书·君牙》:“冬祁寒。”《诗》:“瞻彼中原,其祁孔有。”言田猎之时瞻彼中原,祁而甚大,禽兽孔有而众多也。
今按:从例(1)可以看出,宋咸注非常简略,且有些词没有加以疏证。莫栻的《小尔雅广注》则对《小尔雅》所收之词逐词进行较为详细的疏证,这是此书的一大贡献。莫栻晚年对此书的补正的内容,也用“○”与前面的注文相区别。如:
(2)《广量》:“钟二谓之秉。”《广注》:
注:《周礼·掌客》:“十薮曰秉。”○八斛为钟,二钟十六斛也。
(3)《广衡》:“斤十谓之衡。”《广注》:
注:衡十斤,三千八百四十铢。○凡斤须加上两方可算,以下放此。
在引用戴震《书〈小尔雅〉后》的内容时,也用“○”隔开,以示区别。如:
(4)《广衡》:“两有半曰捷。”《广注》:
注:计三十六铢。○戴氏东原驳之曰:“此句于古无本。”
(5)《广衡》:倍捷曰举。《广注》:
注:计七十二铢。○戴氏东原驳之曰:“此句于古无本。”○原注曰:举三两。
今按:从例(5)可以看出,“○”是用以区分不同时期的注解的,引用戴震的内容用“○”与前面的注文加以区分。而第二个“○”后面的“原注曰:举三两”也是莫栻晚年加以补充的,因为从全书体例看,原注的内容都是置于注解最前面的,这里可能是之前莫栻漏引了,故晚年又加以补注。这样的地方全书只有不到二十处,可见莫栻对此书的补订内容并不太多。
有时莫栻对《小尔雅》中的生僻字或多音字加以注音,一般采用直音法,在被注字下注明。如《广训》:“恶音乌、乎如字、於,何也。”《广义》:“面慙曰戁音赧。”但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
莫栻是清代第一位对《小尔雅》进行全面疏证的学者。《小尔雅广注》对《小尔雅》中的大部分词条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解决了很多古书词语的疑难问题。如《广诂》:“攻、为、话、相、旬、宰、营、匠,治也。”原注:“话、旬,未详。”关于“话”字,莫栻案:“‘话’疑‘诘’字误。《书·立政》:‘其克诘尔戎兵。’注:‘诘,治也。’治尔戎服兵器也。”莫栻认为“话”为误字,原文当为“诘”,这是很有见地的。“话”在古文献中无“治”义,而“诘”却有“治”之义,二字形似而误。后胡承珙、胡士琦都持此论,又补充了例证。胡承珙《小尔雅义证》云:“‘话’疑当作‘诘’。《周礼·大司马》:‘制军诘禁。’注云:‘诘犹穷治也。’《襄二十一年左传》:‘子盍诘盗?’杜注:‘诘,治也。’”胡士琦《小尔雅义证》云:“《周礼·大司寇》:‘诘四方。’《正义》引马融注:‘诘犹穷也,穷四方之奸也。’穷奸即治奸,故东晋古文《尚书·周官》篇伪孔传亦以‘诘奸慝’为‘治奸慝’。‘诘’,各本误作‘话’,今改正。”而王煦《小尔雅疏》、宋翔凤《小尔雅训纂》都认为“话”当作“諙”,洪颐煊《读书丛录·小尔雅》认为“话”当作“诂”,都不如莫栻所言更为妥当。关于“旬”字,莫栻云:“‘旬’疑‘甸’字误。《广韵》:‘甸,治也。’《书·多士》:‘及命尔先祖成汤革夏俊民,甸四方。’传:‘天命汤更代夏,用其贤人治四方。’《诗·小雅》:‘惟禹甸之。’注:‘甸,治也。’言大禹治水辟地之功也。”而王煦《小尔雅疏》认为“旬”通作“营”,又通作“均”,胡士琦《小尔雅义证》认为“旬”通作“均”,又通作“钧”,这些解释都嫌牵强。
莫栻《小尔雅广注》也存在诸多不足,这主要表现为:第一,有些词条没有疏证,存在“未详”之处。如《广诂》:“阅、搜、履、庀,具也。”莫栻注:“搜字、履字未详。”又如“奖、率、励,劝也”,莫栻注:“‘率’字未详。”《广言》:“徇,归也。”莫栻注:“《说文》‘以身从物曰徇’,此训归,未详。”等等。第二,有些词条的疏证含糊不清,如《广诂》:“疆、穷、充,竟也。”莫栻注:“充,《玉篇》‘满也’,《广韵》‘美也,备也’,则充有行满美备之义,似与‘彻始彻终直穷直究’意思相去不远,未知是否。”又如《广言》:“舒、布,展也。”莫栻注:“扬子《方言》:‘东齐之间凡展物谓之舒。’《广雅》:‘布,施也。’似有施展之义。”这些疏证都显得较为含混,似是而非。第三,个别例证在引用时存在讹误。如《广诂》“事,力也”条下,莫栻引《史记·曹参传》“参不事之”注“言参不力于事也”为证,但今本《史记·曹参列传》未见此文,《史记三家注》也未见此注,莫栻引文当有误。
陈景钟《小尔雅广注序》评价此书曰:“阅之幽隐毕著,凡疑处皆旷若发蒙。”[4]此论当有过誉之嫌。黄怀信在《小尔雅的源流》中评价此书云:“其书博引经传史杂及其注疏,逐条逐字为加证注。书虽未堪称上作,校勘也未能精善,而所注则亦不乏发明,且在众新注之中有开创之功。”[5]这个评价是较为公允的。莫栻《小尔雅广注》的主要贡献就在于它是清代第一部较为全面疏证《小尔雅》的雅学著作。相对于宋咸之注,《小尔雅广注》确实较为丰富和详细,但与之以后出现的疏证《小尔雅》的著作相比,《小尔雅广注》就显得较为简略。且《小尔雅广注》未加刊行,流传不广,对后世影响甚微。因此,许多《小尔雅》中疑难词语的考释就需要参考和借鉴莫栻之后有关《小尔雅》疏证的著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