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廷芳(1702—1772),字畹叔,号椒园、畹秋,清仁和(今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乾隆丙辰(1736)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官至河南按察使、山东按察使,著有《续经义考》《十三经注疏正字》《鉴古录》《理学渊源》等。
沈廷芳因见监本《十三经注疏》讹误较多,所以对其加以校正,“是编校正《十三经注疏》,以监本、重修监本、陆氏闽本、毛氏汲古阁本参互考证,而音义、释文则以徐氏通志堂本为准”[1],最后编撰成《十三经注疏正字》八十一卷,其中《尔雅注疏正字》三卷,分属于《十三经注疏正字》最后三卷的卷七十九、八十、八十一。今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本节引文即据此本。
沈廷芳因《尔雅》注疏本所载陆德明音切多有脱误,于是采《释文》音义内别解及散见他疏而邢君或未之及者,加以补充缀辑。《十三经注疏正字》前有《例言》对本书体例加以说明,《四库全书总目》总结云:“是书每条标其本句,而疏其讹误于下。其据某本改者,并显出之。有未定者,则以疑存之。或有据某人说者,亦缀附焉。”[2]如:
(1)《释诂》:“曩、尘、伫、淹、留,久也。”《正字》:
案《尚书》疏引孙炎云:“尘居之久,久则生尘矣。”
(2)《释言》:“啜,茹也。音茹,如庶切。”《正字》:
音误。按:音汝者,食也。音如庶切者,度也。“啜茹”之“茹”当音汝,下“茹虞”之“茹”当音如庶切,音各异也。
(3)《释训》:“肃肃、翼翼,恭也。”《正字》:
恭,监本误忝。
(4)《释训》:“绰绰、爰爰,缓也。”《正字》:
下脱“注皆宽缓也。悠悠、偁偁、丕丕、简简、存存、懋懋、庸庸、绰绰,尽重语”二十四字。
(5)《释草》:“卉,草。疏:《诗·小雅》云‘百卉具腓’是也。”《正字》:
《小雅》下当有“四月”二字。具,监本误俱。
由于沈廷芳所据版本较少,且未有珍本,因此考证较为简略,同时在体例上也略嫌凌乱,不易核检。《四库全书总目》评价此书云:“是书所举,或漏或拘,尚未能毫发无憾。至于参稽众本,考验六书,订刊板之舛讹,祛经生之疑似,注疏有功于圣经,此书更有功于注疏,较诸训诂未明而自谓能穷理义者,固有虚谈实际之分矣。”[3]
《尔雅注疏正字》是清代较早的对《尔雅》注疏进行校勘的雅学著作,虽较为粗疏,但对《尔雅》注疏的校勘具有一定的参考和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