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锡祚,生卒年不详,清代浙江归安(今浙江省湖州市)人。《〈尔雅义疏〉校补》是根据沔阳陆氏所刻高邮王氏删定本郝懿行《尔雅义疏》而作,共一卷,未刊刻,《清史稿·艺文志》亦未著录。台湾文海出版社1974年影印出版的《清代稿本百种汇刊》中收录此书抄本,但未著录撰写时间,亦未有序言或跋文,全书以行草书写,本节引文即据此本。
此书主要通过杂引群书字义来补郝氏《义疏》之阙,或驳正其在引文、释义、校勘上的谬误,皆随手而记,涂改之处较多,当是未定稿。全书共计38条,现略举几例,以见一斑:
(1)《释诂》:“祖,始也。”《校补》:
疏:“祖,古金石文字作‘且’,《书》‘黎民阻饥’,《史记集解》据今文《尚书》作‘祖饥’,《索隐》据古文作‘阻饥’。《诗》‘六月徂暑’,笺:‘徂犹始也。’”锡祚按:《书》“黎民阻饥”,《史记·五帝本纪》作“始饥”,《汉书·食货志上》作“祖饥”,孟康曰:“祖,始也。”
(2)《释诂》:“朕、余、躬,身也。”《校补》:
疏:“身者,郭云‘今人亦自呼为身’,按,今时唯狱词讼牒自呼为身。”锡祚按:《越绝书·外传本事》:“嫌以求誉,是以不著姓名,直斥以身者也。”南汇张氏文编《舒艺宝随笔》云:“《蜀志·张飞传》:‘飞据水断桥,瞋目横矛曰:身是张益德也。’”此所谓自呼为身也。
(3)《释诂》:“关关、噰噰,音声和也。”《校补》:
疏:“《南都赋》及《归田赋》《笙赋》注并引‘噰噰’作‘嘤嘤’,疑因《释训》‘丁丁、嘤嘤’相涉而误也。”锡祚按:《归田赋》:“高头颉颃,关关嘤嘤。”李善注引《尔雅》曰:“关关、噰噰,音声和也。”《释训》曰:“丁丁、嘤嘤,两鸟鸣也。”是李氏所见之《尔雅》与今本同。又《笙赋》:“嘤嘤关关。”李注引《尔雅》曰:“关关、嘤嘤,音和也。”又《南都赋》:“嘤嘤和鸣。”李注引《毛诗》曰:“鸟鸣嘤嘤。”《尔雅》曰:“关关、嘤嘤,声之和也。”此皆涉正文而误。
(4)《释亲》:“夫之姊为女公,夫之女弟为女妹。”郭注:“今谓之女妹是也。”《校补》:
疏:“《正义》‘女妐谓婿之姊也,女叔谓婿之妹’,然则《尔雅》及郭注‘女妹’并‘女叔’之误。”锡祚按:钮氏树玉《段氏说文注订》云:“《尔雅》当本是‘女叔’,故郭注云‘今谓之女妹是也’,是郭注本未误,今改当出郭注后。”此说确不可易,若郭注之作“女叔”,其义便不可通。
(5)《释天》:“冬猎为狩。”《校补》:
疏:“狩者,《说文》云‘犬田也’。”锡祚按:今本《说文》“犬田”乃“火田”之讹。严氏可均《说文校议》、段氏玉裁《说文注》皆据《韵会》二十六宥所引正。
今按:例(1)沈锡祚运用异文证明“祖”即有“始”义,为郝疏补充例证;例(2)纠正郝疏“今时唯狱词讼牒自呼为身”的说法不当;例(3)沈锡祚纠正了郝疏校勘的失误,认为李善注的误引当为涉正文而误,而非郝疏所言因《释训》而误;例(4)沈氏引用钮树玉的观点纠正郝疏,认为郭注原文不误;例(5)沈氏引用严可均和段玉裁的研究成果,纠正郝疏引《说文》之误,也从侧面反映出郝懿行在疏证《尔雅》时没有广泛吸取当代学者之研究成果。
虽然沈锡祚的《校补》为随手所记,没有系统,但大多言之成理,是对郝懿行《尔雅义疏》的有益补正,可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