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二) 总体目标
提高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到2015 年,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5%以上, 少数民族双语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一至两年双语教育, 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以上,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 以上, 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0%。到2020 年,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 基本普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基础教育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有较大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 全面加强基础教育
4. 重视发展特殊教育。改善片区特殊教育学校和接受残疾学生融合教育的普通学校办学条件。建立普惠和特惠政策相结合的资助体系, 保证每一个残疾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
(四) 提高学生资助水平
2.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残疾幼儿入园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高等学校对来自片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予以资助, 做到应助尽助, 从制度上保障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