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0日,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布 《关 于印发 <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7年版) 和 <江苏省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7年版) 的通知》 (苏建科 [2007] 186号),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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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30日,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布 《关 于印发 <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7年版) 和 <江苏省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7年版) 的通知》 (苏建科 [2007] 186号),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