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所能见到的《阿勒坦汗法典》 文本是藏文手抄本。原文是用什么文字撰写
的,国内外学术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原文是用蒙古文撰写的; 另一种观点
认为,原文是用藏文撰写的。因各种文献鲜有记载,所以无法断定最初是用何种文字
记录下来的。
该藏文手抄本是由原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学者R·O·梅塞泽尔在英国利物浦博物
馆发现的。他将原文刊布于波恩大学中亚研究所的《中亚研究集刊》 1973年第7期。
R·O·梅塞泽尔发现的藏文手抄本是藏文手写体文本,难以辨认。为辨认释读方便,
蒙古国学者沙·比拉请熟谙藏文的甘丹寺罗布桑楚勒德穆喇嘛,转写成藏文楷体字
后,于1975年又将藏文原文用拉丁字母转写,并译为基里尔蒙文,发表在蒙古国
《科学院通讯》第3期,后又收入《蒙古人民共和国历史、文化、编纂学诸问题》 一
书。他认为,因藏文译文翻译不怎么好,故难解之处颇多。奇格和鲍音又以沙·比拉
的蒙译本为蓝本转译为汉文,分别发表在《内蒙古地方志通讯》 1983年第4期和
《土默特史料》 第16辑。苏鲁格依照藏文复印件翻译成汉文,发表在《蒙古学信息》
1996年第1、2期。
沙·比拉的译文,将藏文原文分条,共12部分114条。奇格的汉译是转译沙比
拉译文,只不过把结束语“尊上明主十三法终” 一语另立一条,“以足 ‘十三法’ 之
数”①而分13部115条。苏鲁格把藏文 《阿勒坦汗法典》 复印件按照顺序进行了翻
译,没分类立项,共138自然段。该译文比较忠实于原文,故本文引用的《阿勒坦汗
法典》 (以下简称《法典》) 皆参照苏鲁格译文。
苏鲁格认为“沙·比拉的蒙译本,将藏文原文的顺序全部打乱,将本来为前后相
衔的词句随意拆散,分别列入自己所设的12个部分,使他人难以了解《法典》 的原
貌和进一步深入研究”,又说: “暴彦奇格 (指奇格) 的汉译本基本上遵循于沙·比
拉的蒙文译稿,但因沙·比拉的译文不顾藏文词序的逐字对译,个别理解错误之处在
所难免。宝音 (指鲍音) 的汉译本则随意性很大,他在注释中指责暴彦奇格的译文
‘出入太大’,其实他本人的译文既不符合藏文原文,也不符合蒙文译文,很多译句都
是凭主观臆断幻想出来的。”①
关于《法典》 的颁布年代,奇格认为是1578—1582或1572—1582年间。从《法
典》 中的 “勃 (男萨满)、额土根 (女萨满) 占卜、作法者,[被占卜或作法之人]
死,杖一,罚牲畜九九; 未死,免杖,罚牲畜九九” 内容来看,法典是1578年仰华
寺法会上或其后制定的,因为在此之前,在蒙古社会,萨满教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地
位,从《法典》 的某些规定来看,已经对萨满教的有些 “不法” “或众” 行为采取了
有力的禁止措施。纵观《法典》 的内容,除文首的两个自然段“序言” 以外,几乎
没有关于保护黄教利益的痕迹。蒙古人后来制定的几部法典,都有专门保护黄教利益
的条款。
《法典》 “序言” 中说:
而今之政教二法规,佛教戒规之帛结如不坏金刚,世间法律如牛轭大金山,遍及
广大国土的政教二法规之中,法律系统中之大小法律条款都是按照怎样妥当就怎样制
定的。汝等做了蒙古四十部落之首领,尔等五首领及一切大、小鄂托克 [之官员和民
众] 应铭记于心,倘若不铭记或排斥、貌视之,则必将按照阎魔狱主之指令,以政教
二法规严厉制裁。故一切人等都要明确地铭记于心。要知道,不真正顺应 [政教二法
规] 而各行其是者,无不变作罗刹女的眷属,必被永久镇压。
从上述史料来看,似乎有两套法律,这“法律系统中之大小法律条款” 中的大法
和小法,以我之见,大法指的是阿勒坦汗制定的《十善法典》,小法则有关调整世俗
社会方面的法律法规,即现在称为《阿勒坦汗法典》 的这一部分。奇格认为,“大
法” 指的是图们汗制定的法典,“小法” 指的是阿勒坦汗制定的法律。
另外“汝等做了蒙古四十部落之首领,尔等五首领及一切大、小鄂托克 [之官员
和民众] 应铭记于心”,上述“蒙古四十部落”,应该认定为“四十万蒙古”,即蒙古
本部。“四十万蒙古” 名义上的首领应该是居蒙古察哈尔万户的图们札萨克图汗,阿
勒坦汗只不过是势力雄厚的土默特万户地方首领而已,不可能被称之为 “蒙古四十部
落之首领”。另外,“尔等五首领”,好像是指图们汗时期的五位“执政” 大臣。如果
这样推断的话,这部法典好像是专门给“四十万蒙古” 制定的一部法典,从口气上和
序言的第一自然段看,这部法典是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在阿勒坦汗的要求下制定
的。而且他制定的仅仅是《阿勒坦汗法典》 中的宗教法规部分。对此 《蒙古源流》
和 《阿勒坦汗传》 的记载可以印证。
该序言有可疑之处,如“尔等五首领” 可以有两种猜测,一种是除土默特万户以
外的五个万户首领来理解,但此时兀良罕万户已经在阿勒坦汗的打击下解散; 按照另
一种猜测,这“五首领” 真的是指图们汗时期的 “五位执政大臣” 的话,则此抄本
的 “序言” 部分很可能是后人所加。因为图们汗任命五位执政大臣的时候,阿勒坦汗
已经去世,而代表土默特万户的则是1578年才继承顺义王位的阿勒坦汗孙木歹·扯
力克黄台吉。另外,“序言” 内容颇相似西藏古代法律书 《十六法典》 (臧巴第悉噶
玛丹迥旺布时期制定) 和《十三法典》 (五世达赖喇嘛时期制定) 的前言部分,值得
进一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