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汉书·艺文志》著录:杂家“《吕氏春秋》二十六篇。”
今本《吕氏春秋》的次序是:《十二纪》、《八览》、《六论》。《十二纪》每纪各有五篇,最后附一篇《序意》,这是一篇自序。过去著书,都把序言放在最后,可见司马迁所说的次序是正确的。原书应是《八览》列在最前,《十二纪》列在最后。今本的次序可能是后人改定的。
《吕氏春秋》的年代,《序意》中说:“维秦八年,岁在涒滩,秋,甲子朔,朔之日,良人请问十二纪。”这“八年”,有人认为是秦始皇八年。但“涒滩”应是申年,而秦始皇八年是壬戌,不是申年。清孙星衍说:“考庄襄王灭周后二年癸丑岁至始皇六年,共八年,适得庚申岁,申为涒滩,吕不韦指谓是年。”(《问字堂集·太阴考》)所谓秦八年,是秦灭周后的第八年,即秦始皇六年。司马迁《太史公自序》说:“不韦迁蜀,世传《吕览》。”这是否说《八览》成于吕不韦迁蜀之后呢?我认为决不能这样理解。司马迁只是说,吕不韦虽然被迫迁蜀,而他所编纂的《吕氏春秋》却流传下来。并不是说《吕览》成于迁蜀之后。
自汉代以来,《吕氏春秋》一直被称为“杂家”。我们认为,所谓“杂家”并不是混杂不分,毫无原则。《吕氏春秋》有自己的特点。它的特点是:博采各家学说,但不取迷信、鬼神的思想,而是吸取各家的比较进步的思想。如对于“道家”,吸取其“贵生”思想;对于墨家,吸取其“薄葬”思想;对于法家,吸取其“察今”(了解现在的情况)的思想;对于儒家,吸取其关于教育和音乐的思想。虽采取各家学说,但所采取的观点之间,并无矛盾。因此,我们可以说《吕氏春秋》是“杂而不杂”,是一个综合学派。它的缺点是没有提出一个独创的中心观点。
这部书保存了先秦各家的许多资料。例如:宋钘、尹文学派的材料,关于邓析、华子、惠施等人的材料。因此,《吕氏春秋》很有史料价值,作为先秦文献,我们应该加以重视、认真研究。
关于《吕氏春秋》的注解:
《吕氏春秋注》 汉高诱,清刻本,《诸子集成》本。
《吕氏春秋集释》 许维遹,民国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