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子河上公章句》之主要思想,王明先生曾有一个论断:“《河上公章句》,以治身为主谊,此所谓治身,非修善积德之谓,乃养生益寿之谓也。”[1]以治身思想为《河上注》之主旨,这是十分正确的。前面我们认为《河上注》是黄老道的代表作,其老学旨趣之变亦是一大理由。而对于《河上注》之宗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把握。
(一)身国同构,修身为先
《河上注》认为老子之常道乃指自然长生之道,但并没有否定经术政教之类的治国之道,因此,在很多时候,《河上注》是把治身之道与治国之道放在一起加以阐发的,例如第10章之注:
治身者,受气则身全。治国者,爱民则国安。
治身者,呼吸精气,无令耳闻。治国者,布施德惠,无令下知。
治身当如雌牝,安静柔弱。治国应变,和而不唱也。
这是关于《老子》第10章之注文“爱民治国,能无为乎?……能无雌乎?”的注解,原文本是表述通过无为的方式治国安民的道理,但注文增加了治身方面的内容,将治身与治国联系起来阐发,身国同治。又如第35章之注:
圣人守大道,则天下万民移心归往也。治身,则天降神明,往来于己。
万物归往而不伤害,则国家安宁而致太平矣。治身不害神明,则身体安而大寿。
用道治国,则国富民昌,治身则寿命延长,无有既尽之时也。
这里再一次强调了圣人用道治国与治身的统一性,圣人体道,治身则寿,治国则安。
《河上注》中,治身治国并举的例子十分普遍,当然,这并不代表两者的地位是等同的,实际上,《河上注》以治身为重点,或者说,治身的思想在《河上注》中是居于第一位的。所以《河上注》一般论及治国时总要强调治身,如第65章“古之善为道者”之注为:“说古之善以道治身及治国者。”“常知楷式”之注:“能知治身治国之法式。”等等,都强调以治身为先。这一点在第64章“学不学”之注中表现最为明显:
圣人学人所不能学。人学智诈,圣人学自然;人学治世,圣人学治身,守道真也。
圣人是老子思想中的理想人格,是体道者,其理想追求当然与普通人有异。世人之学在于治世之政术,圣人之学非此,而是治身,治身之关键则在于“守道真”。再看第3章“象帝之先”之注文:“道自在天帝之前,此言道乃先天地生也。至今者,以能安静湛然,不劳烦。欲使人修身法道。”《河上注》将“象帝之先”释为道先天地生,准确地把握住了老子原旨,但注文并未就此打住,而是继续引申出了“修身法道”的思想。由此可见,《河上注》之宗旨,确实是以修身为先的,修身与治国是一种本末关系,修身为本,治国为末,而圣人循本,世人则逐末。所以《河上注》又云:“众人学问皆反也,过本为末,过实为华。复之者,使反本实者也。教人反本实者,欲以辅助万物自然之性。”[2]老子讲“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河上注》以为是要让众人知道修身为本的道理,圣人更是不会离开这个“本”的。因此,从这种本末关系的确立,可以看出黄老学向黄老道转变的历程。
(二)长生不死之道
老子讲“长生久视之道”,但并没有明显的神仙思想,而《河上注》则有新的发挥,即将老子长生久视之道阐释成了“长生不死之道”,这是由道家向道教迈出的重要一步。
《河上注》首先强调了个人生命的价值,认为“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3],“人乃天下之神物也”[4],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与道是相通的,尊道就一定要贵生。第47章之注曰:
天道与人道同,天人相通,精气相贯。
天人相通,天人同道,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个人通过修炼与体悟,是完全可以达到与天合一、与道合一的境界的,此即老子所谓之“玄同”。关于“玄同”,《河上注》解释说:“玄,天也。人能行此上事,是谓与天同道。”[5]
《河上注》几次提到“道人”这一概念,如第16章之注:“道人捐情去欲,五脏清静,至于虚极也。”第67章之注:“成器长谓得道人也,我能为道人之长也。”这都说明了人与道的密切关联,而人们尊称道士为道长,其来历抑或可追溯到《河上注》所言“道人之长”。按照《河上注》的阐发,老子之道是抽象的,更是神秘的、神异的:
道通行天地,无所不入,在阳不焦,托阴不腐,无不贯穿,而不危殆也。[6]
对个体来说,如果修道,那么道的神异性必然在人身上体现出来,所以《河上注》第25章“远曰反”云:
言其远不越绝,乃复反在人身。
这一解释非常独特,按照一般的理解,“远曰反”乃指道本身的特性及运行规律,如王弼注:“(道)不随于所适,其体独立,故曰反也。”[7]但《河上注》却认为“反”指道返回人身,强调了人道合一,强调了以人为主体对道的契合。由于道是永恒的、神异的,故个人一旦得道,生命亦可永恒,此即“不死之道”,所以第6章注云:
言不死之道,在于玄牝。
第16章注云:
言能安静者,是谓复还性命,便不死。复命使不死,乃道之所常行也。……能王则德洽,神明乃与天通矣。德与天通,则与道合同也。与道合同乃能长久。能公能王,通天合道,四者纯备,道德弘远,无殃无咎,乃与天地同没,终不危殆也。
由道的永恒到体道者对生死的超越,反映了《河上注》老学思想之主旨,所以我们不难发现,《河上注》中关于个人长寿、长生不死的论述十分普遍:
说天地长生久寿,以教喻人也。……以其不求生,故能长生不终也。[8]
言人能抱一,使不离于身,则长存。[9]
德不差忒,则久寿长生,归身于无穷极。[10]
目不妄视,耳不妄听,口不妄言,则无怨恶于天下,故得长寿也。[11]
为人子孙能修道如是,长生不死,世世以久,祭祀先祖宗庙无绝时。[12]
人能长寿不死即为神仙,由此可以看出,《河上注》之神仙气息已颇为浓厚。再看第13章之注:
使吾无身,体道自然,轻举升云,出入无间,与道通神,当有何患。
“轻举升云”、“与道通神”,这是典型的神仙思想。值得注意的是,《河上注》中还用“真人”来指修道者:“修道于身,爱气养神,益寿延年。其德如是,乃为真人也。”[13]由道人到真人,我们不难理解以神仙信仰为核心信仰的道教一贯视《河上注》为本教之大典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