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宋人传奇小说的发展趋势来说,是逐渐走向衰落;其文体规范也向话本化演变,显然不可能像唐人传奇那样蔚为大观,而颇有为话本小说所取代之势。到了元代,传奇小说更是寥若晨星,标志一代文学最高成就的是戏曲,文言小说则几乎近于销声匿迹。正是在这种环境下,出现了宋梅洞撰写的《娇红记》传奇小说。其篇幅之长大,达二万余言;情节之宛曲、文笔之细腻、艺术形象之生动感人,可与唐人传奇媲美而自有其特色。这,不能不说是文言小说史上的一个奇迹。
宋远,号梅洞,元初江西清江人,生平不详。《全金元词》存其《意难忘》词一阕。《元诗选》癸集之甲录其诗二首。本篇传奇小说以单篇形式收入《艳异编》、《情史类略》、《万锦情林》、《花阵绮言》等文言小说总集中。郑振铎据以编入《世界文库》。或云为明初无名氏作,但明初已有刘兑《娇红记》杂剧,显然根据元人宋梅洞传奇小说改编,而掺入神仙之说;以大团圆为结局,这是明初戏剧的风尚,与宋梅洞原著的现实主义精神、悲剧结局大相径庭,时代风格迥异。又《百川书志》卷六著录《娇红记》二卷,云“元儒邵庵虞伯生编辑,闽南三山明人赵元晖集览”,这是书贾假借虞集之大名为幌子抬高声价的作法;但也证明作者是元人,而道学先生恐难以染指自由恋爱之作。
《娇红记》写的是宋徽宗宣和年间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悲剧。博学多才而未能及第的申纯,去母舅家作客,与表妹王娇相爱,以至私下幽会,互立盟誓,愿白头偕老。但申家遣媒求婚,王父以法律不许表兄妹结婚为由,予以拒绝,又有王父侍婢飞红拨弄其间,故多生波折。申纯登第后,王父遂许婚,行订婚之礼。却又有豪帅向王父为子求婚,王父慑于豪帅威势,又为财利所动,遂毁申生婚约,将娇娘许配帅子。娇娘坚守与申生之盟誓,以至哀愁伤感衔恨而死。申生亦忠于爱情,得娇娘噩耗,痛不欲生,自缢身亡。
唐宋传奇中的爱情悲剧,无论是霍小玉型,抑或崔莺莺型,导致悲剧的根源,都是男方为了自己功名富贵,碍于门第观念,或受制于父母,抛弃娼门之女或失去权势的闺门女子。王娇与申纯的爱情悲剧,不在于当事人的背叛,而有其社会的特殊性。宋元都有法律规定,表兄妹不许通婚,王父的初次反对有法律依据;但这又不是绝对的,申生科举及第后,王父主动允婚,实际上已经突破法律限制。王父是仕宦之人,任州通判之职,官爵不高,受逼于豪帅权势,竟毁弃娇娘与申纯既定的婚约,在重文轻武的宋代,出现这种反常情况是不大可能的。其实此传奇只是假托宋代背景,真正写的是元代武夫骄横跋扈、儒士地位低下的特殊时代出现的悲剧。
或云此篇有摹仿唐人传奇《莺莺传》的痕迹。此说固然不谬,同类题材的小说、戏曲,特别是涉及才子佳人之作,往往有曹雪芹所批评的“千部一腔,千人一面”之嫌;此篇之可贵,在于能在汲取前人艺术滋养的基础上,熔铸了时代的特色,有所创新。
《娇红记》的人物关系及其在矛盾冲突中所表现出来的性格特征,并无雷同《莺莺传》的弊病。除男女主角娇娘与申生外,飞红是王通判的侍妾,而申之妗始妒而后病故,因而飞红在娇、申的爱情悲剧中,就起着一种特殊的微妙作用。妗有类似王实甫《西厢记》中老夫人的一面,但对爱情悲剧起决定性作用的人物是申舅王父,豪帅父子则对悲剧起了促成作用。人物关系较为复杂,而主要人物各具个性。
在封建社会,男女之间的爱恋之情,往往起自才貌的互相吸引。申纯初到舅妗家,拜见舅妗后,妗命侍女飞红呼娇娘出见的场面,似《莺莺传》而更细腻传神:
良久,飞红附耳语妗,以娇娘未梳妆为言。妗因怒曰:“三哥,家人也,出见何害?”生闻之,因曰:“百一姐无他故,姑俟日后请相见。”妗因笑曰:“适方出浴未理妆,故欲少候。三哥一家人,何事铅粉耶?”又令他侍女促之。倾刻,娇自左掖出拜。双发绾绿,色夺图画中人,朱粉未施而天然殊莹。生起见之,不觉自失。叙礼毕,娇因立妗后。生熟视,愈觉绝色,目摇心荡,不自禁制。妗……因室之于堂之东,去堂三十余步。生归馆后功名之心顿释,日夕惟思慕娇娘而已。恨不能吐尽心事,素语浃洽,故常意属焉。
从申生的眼里及引起的倾慕之情中,写出娇娘异乎寻常的美。进而又通过申生的观察和细节描写,逐渐展现娇娘的心理活动和对申生的情思。由依窗视荼蘼花,久不移目,浩然长叹的神态情绪,到促步至申生烛前,以手弹烛,送目语生“非妾则兄醉矣”的暗送秋波,乃至乘申生随舅外出时,到生卧室题诗应和,表明她对申生也并非无情。但当面言谈时,“娇或对或否,或相亲昵,或相违背”,“申生言稍涉邪,娇则凝眸正色,若将不可犯”,刻画出初恋少女矜持自重、若即若离的微妙心理。在双方有了较多的了解、感情逐步深化后,作者描写了他们两人围炉话心这一富有诗意的情境。让他们在互诉衷曲中,使爱情明朗化,也更神圣化,具有爱情的意境美:
娇方拥炉独坐,生自外折梨花一枝入来。娇不起,亦顾生。生乃掷花于地。娇惊视,徐起,以手拾花,询生曰:“兄何弃掷此花也?”生曰:“花泪盈晕,知其意何在?故弃之。”娇曰:“东皇故自有主,夜屏一枝以供玩好足矣,兄何索之深也?”……因谓生曰:“风差劲,可坐此共火。”生欣然即席,与娇共坐,相去仅尺余。娇因抚生背曰:“兄衣厚否?恐寒威相凌逼也!”生恍然曰:“能念我寒,而不念我肠断耶?”……娇因慨然良久曰:“君疑妾矣,妾敢无言?妾知兄心旧矣,岂敢固自郑重以要君也!第恐不能终始,其如后患何?妾自数月以来,诸事不复措意。寝梦不安,饮食俱废,君所不得知也。”因长吁曰:“君疑甚矣,异日之事君任之,果不济当以死谢君!”生曰:“子果有志,则以策我!”
在传奇小说中,能够在描写爱情发展过程中,如此深入地展现男女双方内心世界的,并不多见。所谓好事多磨,在经过几次波折后,娇、申互相剪发盟誓,把爱情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在娇、申的爱情发展过程中,娇娘固然有多愁善感、矜持犹疑等宦门闺秀的性格特点,但一旦真正爱上意中人后,在追求爱情的自由与幸福的每一关键时刻,比申生显得更为坚强、热烈、执着。当她主动约申生越窗幽会而申生有所畏惧时,她“变色曰:‘事至此,君畏何?人生如白驹过隙,复有钟情如吾二人者乎?事败当以死继之。’”这落地有声之言,充分表现了她反封建、争取恋爱自由的坚定意志。在申家遣媒向王父议婚,因碍于“内兄弟不许成婚”的“朝廷立法”,婚事受阻后,尽管有飞红拨弄其间,但娇娘对生的爱情愈加深挚,排除一切疑虑和障碍。为争取爱情的幸福,宁屈己事飞红,不惜代价,终于把障碍化为得力的良友。
波澜起伏,跌宕多变,在矛盾冲突最尖锐的时候,把爱情悲剧推向极致,而突出悲剧人物的性格,是本篇情节安排、形象塑造的显著特色。申生妙年高第,舅主动允婚且已“择日遣聘毕”,正在这对有情人经过多重挫折终将结成眷属的欢悦之际,陡然又起风波。豪帅遣媒为子求婚,“王初拒之,再四逼以威势,赂以货财,不得已,遂许之”。这才是悲剧的真正根源。地区一帅,竟敢以威势逼州通判允婚,通判出尔反尔,居然将及第之士聘定的婚约毁弃,这种情况只有在元朝蒙古贵族统治的特殊环境下,才可能发生。当然,悲剧之所以发生也因王通判屈服于威势货财的性格弱点,也因申生性格的软弱性。当娇娘将其父迫于权要、毁弃他们婚约的消息告诉申生,并向他求计时,他却说:“事在他日,当徐图之。”只顾眼前欢乐,不思长久之计,事已至此,口说“徐图”,实际上是久拖不决,一筹莫展,坐等悲剧的降临。在他们的秘密被舅知道后,申生不是因势采取断然的有效措施,而是逃避矛盾,并要娇娘“勉事新君”,以《好事近》词与娇娘作别:
一自识伊来,便许绾同心结。天意竟辜人愿,成几番虚设! 佳期近也,想新欢,遣我空悬绝。莫忘花阴深处,与西窗明月!
不与娇娘谋划良策,以践偕老之盟誓,反以风言冷语责娇。难怪娇览词怒曰:“兄丈夫也,堂堂五尺之躯,乃不能谋一妇人?事已至此,更委之他人,君其忍乎!妾身不可再辱,既以与君,则君之身也。”相比之下,娇娘的意志就比申生坚强多了。
本篇矛盾冲突的高潮,是舣舟诀别,也正是在这高潮中,完成了悲剧形象的塑造。娇因幽愤成疾,凄惨悒郁,芳容顿改,几致不起。于是飞红谮寄书促生来诀别。生舣舟岸下,红乘王父外出之机,与娇私登生舟:
……娇执生手大恸曰:“即不来矣,恨无以报兄。不幸迫于父母之命,不能终身以相从。兄今青云万里,厚择佳配,共享荣贵,妾不敢望也。妾向时与兄拥炉,谓‘事不济当以死谢’,妾敢背此言耶!兄气质弱薄,常多病,善摄养,毋以妾为念!”因出断袖还生曰:“谢兄厚恩,复思此景,其可再得乎?”相哭愈恸,红亦泪下。
这一生离死别的场面,既表现了娇、申爱情的坚贞不渝,也控诉了“迫于父母之命”的封建婚姻制度。娇娘到了生命的尽头,还向封建势力抗争,以期挽回悲剧的局面:“娇之佳期已逼,乃托感疾徉狂,蓬头垢面,以求退亲。父迫之,娇引刀自截,左右救之,得不殒。因绝食数日不能起。”宁死不从封建包办婚姻。飞红为了解开娇娘悒郁愁苦的情结,以“帅家富贵极,子弟端方秀拔,殆过申生”相劝,甚至以帅子俊美的画像相示,终不能动其坚贞之志;又诈为娇旧赠申生的香珮,说是申生退还给娇娘的纪念品,并说申生已与别人联姻,以绝娇念申之情,都不能动摇她的心:“娇见之泣下:‘相从数年,申生之心事,我岂不知者?彼闻我有他故,特为此开释我耳。’因取香珮细认,觉其虚真,因曰:‘我因知申生不如是也。……我固不爱一身以谢申生也。’遂不复言。”她与申生的爱情,已经超越了郎才女貌的才子佳人婚恋观,而进入了更高的层次——互为知己。而申生为了娇娘,已经到手的功名富贵可以舍弃不要,宁可殉情自尽。这也是本篇比以往同类题材的作品更为可贵之处,写出了一部真正的爱情悲剧。曹雪芹对才子佳人小说的批评,在某些方面也许捎带了《娇红记》的缺点,但在婚恋观和悲剧意识这一基本倾向上,《娇红记》却是《红楼梦》的先声。
申纯、王娇生时不能结为夫妻,死后合冢精灵化为鸳鸯,这一富于浪漫色彩的美丽想象,是受了《搜神记》中《韩凭妻》、汉乐府诗《焦仲卿妻》等民间传说或诗歌的启发,但又推陈出新,与全篇小说的悲剧结构浑然一体,使人们在感到悲伤、洒下同情的热泪之时,而又怀有美好的憧憬,悲哀而不绝望。
曲折多变,原是本篇结构艺术的特色,但又有横生枝节、情节不够紧凑的弊病。例如院亭中鬼魂化为娇娘迷惑申生,以致引起申、娇之恋的又一次波折,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本篇对后来戏曲创作影响较大,刘兑、汤舜民都以此题材编写杂剧,沈寿卿、孟称舜分别编为传奇,足见此题材备受作家重视。
除《娇红记》以外,在元代古文家的作品中,可以作为传奇小说来读的,有宋本撰《工狱》。宋本(1281—1334年),字诚夫,元大都人。自幼颖慧,勤奋好学,读古人书力求融会贯通。至治元年(1321年)策士,赐进士第一,授翰林修撰。泰定元年(1324年),除监察御史,以敢言著称。元统二年,累转为集贤学士,兼国子祭酒。卒谥正献。平生擅长古文,风格峻洁刻厉。著有《至治集》四十卷。
在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里,元代的吏治是最黑暗的,由此造成的冤狱也更多。《工狱篇》所写京师小木局,一工人与工长相争,断绝交往,经工匠们调解,工人向工长陪礼道歉,已经和解。而工人之妇与人通奸,遂乘工人从工长家喝醉酒归来之机,予以谋杀,断尸藏于土榻中,其妇却诬告被工长杀害。这案件,固然比较复杂,但是只要认真调查研究,并不难弄个水落石出。可是警巡院竟以毒打逼取口供,胁迫工长诬服;加上刑部御史急于结案,促使仵作杀人应命。总之,整个吏治机构的黑暗腐败,使案情越理越复杂,以致冤死四五人。这一大冤案得以理清,完全是靠群众的自发行动;从破案过程中,也反映了工场工人们的团结和力量。
作者曾任监察御史,对吏治的弊端体察较深。又是个古文家,本文叙事清晰,描摹人情物态生动逼真,而笔墨峻峭简洁,详略得体,颇得古文家韩愈、柳宗元创作传奇小说的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