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兔记》的情节,在我们谈到《五代史平话》和《刘智远诸宫调》时[1],已经简略地提到。一方面,它是一个“发迹变泰”的故事。贫穷无奈的刘智远,只因为生有异象,所以始则受知于李太公,做了他家的女婿,继而以同样的原因,在投军以后,又娶了节度使岳勋的女儿,终至于飞黄腾达,夫荣妻贵。
——第二十八出《乔人负心》
这个故事显然是通过这些来宣扬宿命论的。如果长久流传于民间的刘、李故事(包括戏文《白兔记》在内)写的只是这样一个内容,那么,它就不可能得到人们更多的重视了。《白兔记》以及其他以刘、李故事为题材写的民间作品之所以长期倍受欢迎,乃是由于:另一方面,它还写出了一位典型人物李三娘。在这位善良的、身上负荷着沉重的封建压力的女子身上,人们看到了古代封建社会中广大妇女的苦难的命运。
出身于乡村地主家庭的少女李三娘,一上来就是个命运被掌握在别人手中的人物。为了追求将来的富贵,父亲决定将她嫁给一个可能发迹的穷人,为了憎嫌现在的贫贱,哥嫂又对这门亲事加以激烈的反对。在李太公死后和刘智远出走后,李三娘更完全落入了兄嫂的魔掌。因为拒绝改嫁,她承担了难以胜任的体力劳动——推磨挑水,以至于当她在磨坊生下孩子之后,连剪断脐带的剪刀嫂子也不肯借给她,她只好用牙齿将脐带咬断。可是,即使在这样困厄不堪的环境里,这位妇女对于婚姻与爱情的信念也仍然是坚定的。她纯朴的感情使她不可能想到刘智远对她有什么改变。可是,正是在这个时候,刘智远又和岳氏结了婚,将她抛在一旁了。一直过了十六年,才由于儿子咬脐郎在射猎中和他母亲李三娘偶然相会,激发了刘智远的良心,才让她有个结局。这个结局的偶然性,从另外一方面来说,不正是体现了像李三娘这样的妇女,在一般情况下,其命运就必然地有忍辱含冤一直到死吗?剧本通过李三娘的遭际,是不只严厉地批判了嫌贫爱富的李洪一夫妇,同时也适当地批判了弃旧怜新的刘智远。而李三娘的形象在作家的笔下,则闪耀着善良纯朴的光芒。
《白兔记》全称《刘智远白兔记》,也属于“宋、元旧篇”之列,出于元代无名作家之手。它的语言朴素,某些情节还富有民间传说的色彩。如刘智远大战瓜精,获得兵书宝剑;咬脐郎追逐白兔,一会儿就从太原赶到了沛县;还有刘智远回到沙陀村见李三娘等情节,都是明显的例子。
这个剧本至少有三种不同的版本流传,情节虽无多更变,文词却完全不同。汲古阁本(即《六十种曲》本)可能是原本或接近于原本的一种本子。它保存了民间戏文质朴无华的本色。富春堂本则不仅修词渐趋工整,排场较为紧凑,对原本中某些不免荒唐的情节也有所改动(如将李三娘和咬脐郎相会的安排,由原来的偶然出猎追赶白兔到沙陀村,改为刘智远命咬脐郎领三千兵马回乡寻母,抵达后屯兵邻近,然后才因出猎相会),可以证明,它是晚出的。此外,晚明戏曲选集《秋夜月》中,也保存有《白兔记》三折,其中《小将军打猎遇母》一出,和富春堂本还有部分相同之处,而《汲水遇兔》和《夫妻磨坊重会》二出,则与汲古阁、富春堂两本完全不同,当是另外一个演出本。
《白兔记》存在着好几个同名异实的本子,也间接地证明了它几百年来在舞台上流行的盛况。
《杀狗记》,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定为元、明之际的徐[[!GFDAD]]所作。[[!GFDAD]]字仲由,淳安(今浙江省淳安县)人。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初年,曾征秀才。但较早的记载如晚明吕天成的《曲品》,并没有说这个剧本出于徐手。[2]《永乐大典目录》所收戏文,有《杨德贤妇杀狗劝夫》一目,《南词叙录》“宋、元旧篇”中有《杀狗劝夫》,现在的《杀狗记》,应该就是这个旧本。
从剧本所保存的非常浓厚的民间风味来看,也不像是自认为“传奇词曲,不多让古人”[3]的文人徐[[!GFDAD]]的作品。吴梅于《顾曲麈谈》卷下直言:“或者《杀狗》久已失传,后人伪托仲由之作,羼入歌舞场中耳。不然不应与小令如出两人之手,且有天渊之别也。”今传本是经过晚明作家龙子犹(即冯梦龙)和秦淮墨客校订过的,但基本上仍然保留了它“事俚词质”[4]的特色。
《杀狗记》是以元代萧德祥的杂剧《杨氏女杀狗劝夫》为底本进行再创作的。哥哥孙荣因为受了两个无赖柳龙卿、胡子传的哄骗,将弟弟孙华赶出了家门,甚至想设法将弟弟加以毒害。嫂嫂杨月真屡次苦劝,也没有能够使丈夫回心转意。后来,她杀了一条狗,将它穿上人衣,放在后门口,使丈夫蒙受了杀人的嫌疑。孙荣为这事向两个酒肉朋友求援,却被拒绝了,但孙华却毫不迟疑地替哥哥埋掉了那具尸体。走入迷途的孙荣被不念旧恶的孙华感动了,于是和睦如初。
在这个剧本中,出现了较多的性格分明的人物,如本质并不特别坏但思想却异常糊涂的孙荣,正直善良可是在封建礼教的长期浸染之下,只知道逆来顺受的孙华,同样是封建道德的拥护者但却具有贤达机智的特点的杨月真,都是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而柳、胡这两个人物的形象,在剧本中更为突出。这两人一开始是以帮闲的形象出现的,但随着剧情的发展,我们愈益清楚地看出了他们的恶棍流氓的面目。他们最初想以陪着孙家两弟兄吃喝玩乐为手段,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当孙华不肯和他们在一道鬼混而触怒了孙荣时,他们就进一步挑拨兄弟之间的感情,终于使孙华被逐。在孙荣醉倒途中以后,他们立即改变了送“大哥”回家的计划,而合伙偷了他身上的玉环和钱钞。他们还耍弄两面派的手法,鼓动孙华去控告他的哥哥。当孙荣在埋尸问题上发现了他们并不是什么好朋友,而拒绝与之继续来往以后,他们又跑到官府去诬告孙氏弟兄,想将二人置于死地。剧作家通过这些情节,相当成功地塑造了两个以利己主义为其全部人生观的寄生者的形象。他们反复地出现在舞台上,所赢得的憎恶可能超过人们对孙华和杨月真那些带有相当浓重的封建观念的正面人物的同情。因此,这个剧本虽然正面地歌颂了孙华的友爱和杨氏的贤德,企图将他们作为完整的、值得效法的人物来介绍给观众和读者,但它同时却在更大的程度上使人们从柳、胡两人身上看出了封建道德的险暗面。我们分明地感觉到:在作家的笔下,这两个反面人物比那两个正面人物更显得活跃、真实。
和《白兔记》相同,《杀狗记》也以语言朴素、生活气息浓厚见长,特别是对话部分,是饶有机趣而富于舞台效果的。
〔生:〕……这里便是胡子传家,不免叫一声:开门。(丑内应:)谁叫?(生:)是孙大郎。(丑上:)来了。(开门介:)阿哥,你为何来得早?里边请坐。(生:)不坐了,兄弟,有一件利害的事,特来央求你。(丑:)哥哥有事,火里火里去,水里水里去。快说与我知道,我就去替哥哥干。(生:)昨日和你两个吃了酒,感蒙兄弟送我回去。不知甚人,杀死一人在我后门。(丑:)吃酒便说吃酒,不曾教你去杀人。(生:)不是我杀的。(丑:)不是你杀的,难道是我杀的不成?(生:)兄弟不要取笑,你快与我去抬过了。(丑:)且住,不要忙。我问你杀死的人有几个?(生:)只是一个,还经得几个?(丑:)啐!我只道有十来个,这等慌张!元来只是一个,也直得大惊小怪?(生:)好兄弟,快去抬过了。(丑:)抬到那里去么?(生:)向没人所在埋了,免吃官司。(丑:)若去埋,又要搭工夫,我有一计在此。(生:)兄弟有何妙计?(丑:)我如今将一条草荐把那死人卷了,将索子紧紧捆住,抱他到大河边,“扑通”!(作丢势介:)啊哟!不好了!闪了腰了!怎么好!(作蹲倒介。生:)兄弟,你只口里说便罢,怎么做起手势来!如今闪了腰,怎么处?(丑:)我去不得了,你去叫柳龙卿罢!(生:)我方才先到他家,他心疼去不得。(丑:)他心疼去不得,我腰痛一发去不得了。
在这一场短短的对话中,毫无世故的纨绔子弟孙荣与毫无情谊的酒肉朋友胡子传两人的性格都被刻画出来了。孙荣给了我们以可笑又可怜的印象,而胡子传的狡诈则迫使我们不能不投以憎恨的眼光。《杀狗记》中像这样生动活泼的、性格化的对话是相当多的。它乃是这本出于民间的戏文在艺术上的一个值得重视的特点。
《荆钗记》也在《南词叙录》中的“宋、元旧篇”之列,题作《王十朋荆钗记》。据明清之际的张大复所编《新定九宫十三摄南曲谱》,这个剧本系“吴门学究敬先书会柯丹邱著”。有人将这位柯丹邱和元代名画家柯九思字敬忠、号丹邱子的当作一个人,[5]也有人因丹邱也是明初贵族朱权的道号,又是一位杂剧家,因而认为这个作品也出自朱权之手,[6]都不可信。在数百年的流传当中,《荆钗记》出现了各种不同的本子,但比起《白兔记》来,它的变更是不算大的。
这个剧本的情节是:温州富户钱流行因看中了贫家子弟王十朋的才学,就将女儿玉莲许给他。另外一个富家子弟孙汝权,羡慕玉莲的美貌,也想和钱家攀亲,但被玉莲拒绝了,玉莲因此也得罪了她的继母。王十朋和钱玉莲结婚后,上京应试,考中了状元。万俟丞相要将女儿配给他,也为十朋所拒绝。这位状元原来被派担任饶州签划,因为触犯了丞相,被改调潮阳,而饶州一缺,却由另外一位姓王名士宏的人前去担任。孙汝权为了想和玉莲结合,竟卑鄙地设法偷换了王十朋的家书,说他已经入赘万俟丞相家中,要与玉莲离异,这时,继母又迫使女儿改嫁。为了坚决保护自己的爱情,玉莲只好投江自杀,恰巧被原任温州太守,新升福建巡抚的官员钱载和救起,认作养女。于是她就随着养父到福建去了。王十朋的母亲在媳妇自杀以后,痛苦不堪,就进京寻到了自己的儿子,并和他一同到潮阳赴任。钱载和带着玉莲到了福建以后,不久就派人到饶州去找王十朋。哪知王士宏到任不久,全家病殁。那个送信的没有详细调查,便回报说:王十朋一家都死在饶州了。这一噩耗,自然使玉莲陷入了更深的痛苦中。五年后,十朋升任了吉安知府。钱载和的友人邓谦见王十朋无妻,又知钱有一守寡的养女,就给两家说合。但十朋和玉莲因不知道对方就是原来的配偶,却拒绝了。接着,这对失散了五年的夫妻到玄妙观为对方祈求冥福,偶然相遇,引起猜疑,终于团圆。[7]
很显然,《荆钗记》的主题思想是具有积极意义的。通过钱玉莲和王十朋这两个忠于爱情的人物,作家反映了人民对于爱情和婚姻的美好的看法。钱玉莲在王十朋的德才和孙汝权的豪富之间作了合情合理的选择。结婚以后,她作为一个贤惠的妻子和媳妇,在贫困的王家过着安静的日子。在受到各种欺骗和压迫,除了一死便无法保护自己的爱情时,她便毅然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在五年之后,还不改变她的初衷。在这些情节里,都凸显了钱玉莲坚贞不屈的形象。同样,作家笔下的王十朋也和古典戏曲中另外一些害软骨病的状元如王魁、陈世美不同。他是配得上、对得起钱玉莲的。万俟丞相的富贵、权威并没有压倒这一介寒儒,没能使他丧失操守,反之,他却以当时男子中所稀有的节义,将只有半年情分的妻子的爱情牢固地保藏在自己的心里,王十朋这种行为,说明了作家认为:男子在婚姻与爱情上应当和妇女同样负责。这种看法,超越了当时事实上只强调妇女应当片面地对男子守贞的封建道德观点,值得肯定。
但是,这个剧本在“荆、刘、拜、杀”中,从艺术上看来,却是最差的。明人吕天成《曲品》把它列为“妙品”,“以真切之调,写真切之情,情文相生,最不易及。……直当仰配《琵琶》而鼎峙《拜月》者乎!”似带有片面性。作者只是表面地抓到了生活当中这些值得表现的人物和情节,但却没深入生活,更没有深入到剧中人物的精神世界里面去。因此,在语言的运用方面,虽然相当圆满,却没能通过人物的语言来表现人物自己的思想感情。在《荆钗记》中,即便是像钱玉莲这样最重要角色的内心活动,也写得平庸乏味。例如第二十六出《投江》,本是个激动人心的场面,然而钱玉莲投江之前所唱的〔梧叶儿〕、〔香罗带〕、〔胡捣练〕三支曲子,却并没有能够将自己的非死不可的苦痛充分地表达出来。在其余的应当成为高潮的关目里,也有类似的情况。这样一来,人物的性格便很难给人留下深刻而鲜明的印象。这一带有根本性的缺点,使它不但不能和《拜月亭》媲美,就和《白兔记》、《杀狗记》相比较,也不免逊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