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动绞磨应符合DL/T 733—2000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
制造。
(2)金属材料应具有供应厂的质量证明书,进厂后要进行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的验证,
以确保符合图样上的设计要求。
(3) 磨芯形状应保证钢丝绳能平稳滑动,钢丝绳在磨芯上不发生重叠。所用钢丝绳应符
合GB/T 8918的规定,机动绞磨磨芯细腰部最小外径不小于所适用最大钢丝绳直径的
10倍。
(4) 最大载荷下,尾绳所需张力不得大于200N。使用时,钢丝绳牵引方向与磨芯中心
线之间的夹角范围为90°±5°。
(5) 锻件的技术要求。
1) 不准有过烧、过热、夹灰以及裂纹等缺陷,不允许将缺陷焊后再用。
2) 机加工之前须经正火或调质处理。
(6) 铸件的技术要求。
1)减速箱体宜采用铝合金材质铸成,箱体不得有裂纹及砂眼等影响强度的缺陷。箱体
加工完毕后,向内注入柴油观察10min,不得有渗油现象。
2)其余铸件应符合相应材料铸件标准的有关规定。
(7) 焊接件所用焊条必须符合GB/T 5117—1995《碳钢焊条》或GB/T 5118—1995
《低合金焊条》的规定,焊缝应焊透,焊接件须经消除内应力处理。
(8) 未注公差尺寸应按GB/T 1804—2000《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
公差》中公差等级Ⅴ级的规定。
(9) 零部件未注明形位公差的部位应不低于GB/T 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
注公差值》中公差等级L级的规定。
(10)齿轮传动装置的采用应符合GB/T 10095.1~2—2008 《圆柱点轮 精度制》中的
规定。
(11)制动轮制动面、离合器结合面的粗糙度不大于6.3; 其接触斑点分布面积不小于
接触面积的80%; 松开时,接触面应全部脱离。
(12)制动机构装配调试正确,安全可靠;制动轮的制动力矩不小于制动轴额定工作力
矩的1.5倍; 制动空行程时间不大于0.5s。
(13)各类轴承均应符合相应轴承的技术条件与要求。
(14) 操作系统中,各手柄位置正确,挡位准确,灵活可靠。传动离合器手柄操作所需
力应小于50N。
(15) 机动绞磨各紧固螺钉应无松动,并有防松装置。
(16) 机动绞磨运转时,整机振动不得影响操纵控制元件的正常工作。
(17) 机动绞磨工作时应无异声,动转平稳,齿轮无咬死现象。
(18) 轴承及齿轮应采取适当的润滑措施,确保轴承及齿轮能够得到可靠的润滑。
(19) 机动绞磨各部位轴承油温不得超过90℃。
(20) 机动绞磨在1.25倍最大载荷的作用下,零件无裂纹、无变形。
(21)各零部件的制造均应按规定的工艺流程进行,并按其所规定的尺寸标准及技术要
求进行检验。
(22)有关安全要求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3) 机动绞磨使用寿命不得低于1600h (易损件除外)。
(24) 机动绞磨的传动效率不得低于0.75。
(25) 机动绞磨所配备的动力源应满足机动绞磨性能的要求,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