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 和
DA/T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自2000年发布以来得到广
泛运用。这两个标准都是档案整理的依据,属推荐性标准。企业
应结合各自档案工作的实际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
要求》是国家标准,侧重科技档案的整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是行业标准,侧重文书档案的整理。由于这两个标准在档案整理
要求上有所不同,在一个企业如何执行,需要统一认识。为保持
档案整理的规范统一和排列有序,根据企业档案管理的实践,对
企业执行上述两个标准提出以下意见:
一、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较高,实现计算机检索和档案信息
网上查询的企业,可参照执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否则暂缓
执行此标准
二、企业在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和《归
档文件整理规则》时,原则上不打破原有的分类框架
三、根据《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进行实体分类的企
业、党群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经营管理工作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四类的文件材料可参照执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规定,按“件”
进行整理; 年归档量较少的企业,可将上述四类合并为一类整理,
暂称为管理类。产品、科研、基本建设、设备仪器四类的文件材料
仍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的规定,按“卷”整理
没有按《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进行实体分类的企
业,其管理性的文书档案可参照执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科
技档案可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
四、同时执行这两个标准的企业,有些内容可统一
(1) 卷盒规格统一为310mm×220mm(长×宽),厚度可根
据实际需要在10、20、30、40、50、60mm中选择使用。
(2) 备考表统一采用《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的要
求,按“件”整理的可将备考表中的“立卷人”改为“整理人”。
(3)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的归档文件目录与《科学技术档
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卷内目录用途不同,应分别按各标准的要
求使用。目录规格可选用A4型297mm×210mm和16开型
(260mm×185mm) 两种形式。
(4) 企业档案全宗号的使用统一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
一般要求》 的要求执行。
五、事业单位可参照上述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