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沙滩车”类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渝国税发[2007]2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共 95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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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沙滩车”类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渝国税发[2007]2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共 95 字)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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