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对废旧家电回收企业的运费补贴也
随之结束。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下搭建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失去了财政补贴,
变得名存实亡。2012年5月21日,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基金管理办法的实
施使具有资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处理电子废物有了巨大的资金支
持,从而带动电子废物回收行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2013年底至2014年初,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通过处理企业现场考察、问
卷调查和电话调研等方式,对获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的处理企业的
回收处理情况进行调研,返回有效问卷50份。其中,第一批基金补贴企业25
家,第二批基金补贴企业10家,第三批基金补贴企业14家,已申请第四批
基金补贴企业1家。这50家处理企业中位于东部沿海地区的有15家,中部
16家,西部9家,京津冀地区8家,东北老工业基地2家,基本代表了中国
不同地区的处理企业情况。在此基础上,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根据全国情况
进行分析预测,得出2014年全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品种类分布。
处理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渠道的调研结果见图3-11。国家家电
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后,处理企业为了自身发展的需求,积极建立自己的回收
渠道,来自委托回收渠道或自建回收企业的占16.95%和5.98%。个体回收
者还是主要的回收来源,占66.44%。另外,来自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回收
的占9.83%,来自制造商的占0.20%,其他渠道为0.60%。
图3-11 处理企业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