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3日第十七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第一次提出澜湄合作倡议。2015年4月和8月举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高官会,为建立澜湄合作机制进行了富有成果的讨论,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合作外长会的召开,正式确立了澜湄合作机制,并提出了澜湄合作总体框架。澜湄合作机制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湄公河委员会(MRC)等现有次区域合作机制相互包容和补充。
《联合新闻公报》承诺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统筹协调原则基础上推动次区域国家经济和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人文交往,包括扩大贸易投资,改善互联互通,促进水资源合作,并将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确定为澜湄合作的三大重点领域。同时,联合公报体现出中国与湄公河沿岸的东盟国家之间完全平等的精神。
参会各方认为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合作外长会具有历史性意义,它正式启动了澜湄合作进程并建立了澜湄合作机制,这是六国共同推动的首个合作机制,并建议未来建立多层次的澜湄合作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