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7年上、下加拿大发生叛乱后,德拉姆出任英属北美殖民地总督和高级专员,调查叛乱原因。1838年5月29日,他抵达下加拿大,5个月里几乎前往所有英属北美殖民地。因其赦免部分反叛者死刑,被英国政府拒绝,于1838年11月1日辞职返回英国。次年1月,他完成了《关于英属北美事务的报告》,即《德拉姆报告》。
在报告中,德拉姆提出许多改革措施,主要有:①在殖民地建立责任政府制。他批评了上加拿大低效的宪政制度,指出权力被“一个小的腐败、傲慢的托利集团”所控制。他们得不到议会广泛的支持,只能依赖于官职的委任而推行其政策。这些人阻碍了殖民地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从而引发不满,导致叛乱发生。根据改革派的建议,德拉姆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由议会中多数党领袖组建行政机构。这样不但能协调行政与立法机构之间的关系,也使政府能够反映多数人的意志。②划分殖民地政府与英国政府的职责。他认为英国政府只需要控制殖民地的外交、军事、贸易和土地分配等重要权力,管理地方事务的权力应当下放给殖民地政府。这样不但不会削弱殖民地与英国的联系,反而会使之对帝国更加忠诚,有利于抵制美国的影响。③合并上、下加拿大。他认为下加拿大的问题产生于社会而不是政治,来源于“两个民族在一个国家里势不两立”。法裔加拿大人是一个“既没有文化,也没有历史”的民族,合并会加速英裔对法裔的同化,从而避免叛乱再次发生。
德拉姆建立责任政府的建议遭到上加拿大和法裔加拿大人保守精英分子的谴责,但得到蒙特利尔保守派的支持,将其看作克服法裔阻挠其经济发展计划的有效方式。1841年,英国政府将上、下加拿大合并为加拿大联合省,直到1867年在联邦制下将两省再次分开。但英国政府没有立即接受关于建立责任政府的建议,也拒绝了帝国与殖民地政府之间划分权力。但在殖民部的建议下,加拿大联合省几任总督和新斯科舍省督,在实际中依靠议会中的多数派进行政府管理。1847年,英国政府正式承认在殖民地责任政府制原则。1848年,新斯科舍省督J.哈维和加拿大联合省总督、德拉姆女婿额尔金伯爵首次任命议会多数党领袖组阁,责任政府制在英属北美殖民地正式确立。报告在加拿大国家自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德拉姆因帝国与殖民地分权思想,被视为近代英联邦的创建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