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必须以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征依据,缴纳教育费附加 (本文共 168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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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必须以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征依据,缴纳教育费附加 (本文共 168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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