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主管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职能部门。省民委成立于1954年1月,称吉林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1955年2月,更名为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1968年8月“文革”期间被撤销。1978年4月重新恢复。1994年4月,在党政机构改革中,决定省 (本文共 628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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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主管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职能部门。省民委成立于1954年1月,称吉林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1955年2月,更名为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1968年8月“文革”期间被撤销。1978年4月重新恢复。1994年4月,在党政机构改革中,决定省 (本文共 628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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