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诏内外风宪官,以讲读律令一条,考校有司。其不能晓晰者,罚有差。(2279~2280)
2005-04

“讲读律令”是《大明律》中的一条律法,据《大明律·吏律二》“讲读律令”条载:“凡国家律令,参酌事情轻重,定立罪名,颁行天下,永为遵守。百司官吏务要熟读,讲明律意,剖决事务。每遇年终,在内从察院,在外从分巡御史、提刑按......     (本文共 385 字 )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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