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社会明镜〉杂志的读者及撰稿人》
1984-03

恩格斯和莫泽斯·赫斯(1812—1875)为《社会明镜》杂志合写的办报纲领。曾以公开信的形式刊载于1845年该刊第1卷。现编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42卷。
文章要求杂志首先要注意工人阶级的状况,描述社会苦难和资产阶级制度的弊端,“把社会机体的所有弊病提交自己的读者裁判。”它所刊登的评论、专文、简讯以及某些典型,必须是来自德国各地的各种有说服力的事实,能真实地反映生活的东西。同时要求撰稿人对他们所报道的事实的准确性负责,发表的责任则由编辑部承担。
《社会明镜》是1845—1846年在爱北斐特出版的“真正社会主义者”的月刊。恩格斯曾参加该杂志的出版筹备工作,并为它起草了办刊的纲领。但由于对赫斯的观点的不满,恩格斯没有参加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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