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文法》用“格”的术语,指名词在句中的位置。势力格是“领格”的一类。不能领有事物,但属动作所涉及者,可认为是势力范围,故称为势力格。例如:“冀之北土,马之所生,无兴国焉”(《左传》昭公四年),“天之所覆,地之所载...[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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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文法》用“格”的术语,指名词在句中的位置。势力格是“领格”的一类。不能领有事物,但属动作所涉及者,可认为是势力范围,故称为势力格。例如:“冀之北土,马之所生,无兴国焉”(《左传》昭公四年),“天之所覆,地之所载...[继续阅读]
tertiary.词在句子中地位不及次品的,叫做末品。在汉语中,一般末品是放在其所修饰的次品前面,如“微笑”、“快走”、“远望”、“大叫”等;但也有一些末品放在次品后面的特殊形式,如使成式的末品(“弄坏”、“算清”、“吹倒...[继续阅读]
即近体绝句,又叫做“律绝”。在唐代以后,凡依律句的平仄形式写成的绝句,就可认为近绝。近体绝句产生在律诗之后,原则上只用平韵(仄韵罕见),句中平仄受律诗(近体诗)平仄规律的限制。(14·48、49、570)...[继续阅读]
句子中与“谓语部分”相对而言的部分。主语部分里主要的词叫做“主语”(也叫做“主词”)。例如“君之病在肠胃”。参见“主语”。(3·667;16·166)...[继续阅读]
即actor或convertedsub-ject.指句子中代表动作行为发出或施行的人或事物的成分。在主动式里,主语所代表的是主事者。汉语的被动式主事者置于叙述词之前(如需要出现),例如“他被他们打倒”;西洋被动式里,主事者是置于叙述词之后,而...[继续阅读]
曲的韵部。曲韵一类的韵书也叫“曲韵”。曲韵作为韵书,起于元代。元泰定元年(1324)周德清著《中原音韵》,反映的是当时口语的语音系统(14世纪大都音)。此书共分19个韵部;平声分阴阳,入声取消(古入声字归入阳平、上声和去声);原...[继续阅读]
inchoativeoringressiveas-pect.“情貌”的一种。表示事情正在开始。它借用使成式的末品补语“起来”作为情貌记号。从表现形式上可分为两类:(1)如果是没有目的位的叙述语,“起来”就放在句末。例如:“宝玉见他哭了,也不觉心酸起来”...[继续阅读]
指在语音形式上只有一个音节的词。在汉语里,一个汉字就代表一个音节,所以由一个字构成的词也就是单音词。上占汉语是以单音词为主的,但汉语构词法的发展是沿着单音词到复音词的道路前进的。此外,古代汉语中具有某种语义关...[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