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哲学家朱熹和刘子澄合编的儿童教育课本。成书于淳熙十四年(1187),共六卷。朱熹根据其理学教育思想,把道德教育分为小学和大学两个阶段,并相应提出不同的道德标准和要求。认为小学只是教之以事;而大学则是教之以理,发明小学的事中之理。他在《小学序》中说:“古者小学教人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皆所以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而必使其讲而习之,于幼稚之时,欲其习与知长,化与心成,而无杆格不胜之患也。”并认为古人小学之书今天虽然看不到了,但“杂出于传记者亦多”(《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六)。《小学》一书便是以此为指导思想,广泛收罗古代经书、传记有关宣扬纲常伦理道德言论,然后辑录而成的。全书分内、外篇,包括《立教》、《明伦》、《敬身》、《稽古》和《嘉言》、《善行》等六门。朱、刘合编此书的目的显然是要遵循古人小学之意,通过对儿童教之以事,让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按照纲常伦理道德去做。朱熹自己也说,他要让《小学》一书“受之童蒙,资其讲习,庶几有补于风化之万一云尔”(同上)。《小学》一书长期被作为我国封建社会儿童必读课本,在理学教育史上影响很大。主要注本有明陈选的《小学集注》、清张伯行、黄澄和蒋永修的《小学集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