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主体在创作与使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法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990年9月7日通过,于1990年9月7日颁布,1991年6月1日起施行。宗旨在于保...[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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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主体在创作与使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法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990年9月7日通过,于1990年9月7日颁布,1991年6月1日起施行。宗旨在于保...[继续阅读]
国家为维持计划价格的稳定而采取的一项政策。是国家运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生活、干预价格运行的一种方式。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现象。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经营单位由于产销价格倒挂造成亏损,其亏损部分由国家财政予以补...[继续阅读]
引自《唐律疏议·名例》。“化外人”指外国人。相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的法律纠纷,依照他们本国法律处理;不同国籍外国人之间、或外国人与唐朝人之间的法律纠纷,按照唐律论处。这反映了唐朝既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又尊重别国法...[继续阅读]
“可分之债”的对称。多数人为当事人所承担或享有的履行标的为不可分物的债。不可分物是指会因分割而损害其经济用途、减少其经济价值或变更其性质的物。在履行标的物为不可分物的债时,多数当事人不能对物分割履行,各方当...[继续阅读]
1958年税制改革时设置的税种。是由原有的商品流通税、货物税、营业税和印花税简化合并而成。根据1958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发试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统一税条例(草案)》及财政部实施细则,工商统一税以一切从事工业品生产、农...[继续阅读]
又称“运送合同”。承运人将一定的货物或旅客运送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旅客给付规定报酬的协议。按其运送对象可分为货物运输合同和旅客运输合同两类;按其运送方式又可分为铁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继续阅读]
两国通过条约或者其他协定相互给予对方国家的公民、法人或船舶的权利和优惠,不低于或不少于授予国已经给予或者将要给予任何第三国公民、法人或船舶的权利和优惠。其特点是国家对国家,目的在于防止本国公民和法人在对方国...[继续阅读]
1973年第十二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定的、保证缔约国相互承认和执行抚养义务的判决的共同条款。已经生效。截至1983年9月1日止,有11个成员国。对于同时参加该公约和1958年扶养儿童义务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公约的国家来说,具有替代...[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