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名。关于官吏任免的单行法律,见于《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中有“置吏律”三条规定:县,都官、十二郡任免吏佐和官府属员,都以十二月朔以免除,至三月底截止,如有死亡及因故出缺者,为补之,毋须等到上述规定时间。 (本文共 105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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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名。关于官吏任免的单行法律,见于《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中有“置吏律”三条规定:县,都官、十二郡任免吏佐和官府属员,都以十二月朔以免除,至三月底截止,如有死亡及因故出缺者,为补之,毋须等到上述规定时间。 (本文共 105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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