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咸丰元年(1851)刻立。石灰岩质,圆首方身,高0.90米,宽0.55米。碑正中楷书“清故考李公讳文魁行二大人正性之墓”。正文楷书4行,满行22字。落款“咸丰元年十月初九日”。现立于略阳县金家河镇。 (本文共 100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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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咸丰元年(1851)刻立。石灰岩质,圆首方身,高0.90米,宽0.55米。碑正中楷书“清故考李公讳文魁行二大人正性之墓”。正文楷书4行,满行22字。落款“咸丰元年十月初九日”。现立于略阳县金家河镇。 (本文共 100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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