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龚建平在担任足球甲级联赛主裁判期间收受他人财物共9笔,累积达人民币37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本文共 75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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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龚建平在担任足球甲级联赛主裁判期间收受他人财物共9笔,累积达人民币37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本文共 75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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