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特别法之一。熙宁三年(1070)立“仓法”后,各部门包括司法机关吏人均行之,吏人皆给厚禄,故称“重禄法”。领取厚禄的吏人称“重禄公人”,受贿者要从严处罚。详见“诸仓丐取法”。 (本文共 89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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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代特别法之一。熙宁三年(1070)立“仓法”后,各部门包括司法机关吏人均行之,吏人皆给厚禄,故称“重禄法”。领取厚禄的吏人称“重禄公人”,受贿者要从严处罚。详见“诸仓丐取法”。 (本文共 89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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