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乾隆]《西安府志》载,清西安府兴平县更名田岁赋额征本色粮共约四千三百五十七石四斗,每亩税粮约四升三合;额征银约六百九十九两六钱,每亩税银约五分九厘。 (本文共 77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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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清[乾隆]《西安府志》载,清西安府兴平县更名田岁赋额征本色粮共约四千三百五十七石四斗,每亩税粮约四升三合;额征银约六百九十九两六钱,每亩税银约五分九厘。 (本文共 77 字 ) [阅读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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