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院关于严防森林火灾的指示
1992-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总理周恩来1952年3月4日签发实施。《指示》要求在每年容易发生山火的季节,山区及山区附近的各级人民政府应把护林防火工作列为中心工作之一,由首长负责亲自布置、检查和督促。对大面积山林,应根据行政......     (本文共 315 字 )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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