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9月28日,教育部颁发《小学校令》。其中的第五章为“就学”,专就初等小学和高等小学的入学条件进行了规定:第二十一条 儿童达学龄后,应受初等小学教育。儿童满6 周岁之次日起,至满14 岁止,凡8年,为学龄期。第二十二条 儿...[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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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9月28日,教育部颁发《小学校令》。其中的第五章为“就学”,专就初等小学和高等小学的入学条件进行了规定:第二十一条 儿童达学龄后,应受初等小学教育。儿童满6 周岁之次日起,至满14 岁止,凡8年,为学龄期。第二十二条 儿...[继续阅读]
1911年10月10日武昌首义成功后,次日便成立了武昌军政府,推举新军协统黎元洪为都督、立宪派首领汤化龙为民政长。1913年实行军民分治后,省都督府改组为省行政署。1914年,省行政公署又改称巡按使公署。1916年,巡按使公署再改称省长...[继续阅读]
1937年初,在中学、师范学校的毕业会考基本稳定后,会考的范围又扩大到职业学校。由于职业学校种类繁多,统一会考的难度很大。因此开始时,会考只是在少数职业学校试行,并没有全面推行。是年3月13日,教育部分别以第4297号训令和...[继续阅读]
唐代的京城在长安,湖北虽然算不上蛮荒之地,但毕竟开化稍晚,较中原为偏,因而在唐代科举入仕者,不像后世那样人才辈出。宋代都城东迁至开封,湖北距此相对较近,自然在科举考试上得了一些便利。在宋代群星璀璨的众多名公巨卿、...[继续阅读]
1912年9月《壬子学制》公布后,教育部随即颁发《师范教育令》,规定师范学校分省立、县立、联立、私立四种。同年12月,教育部颁发《师范学校规程》,规定师范学校分设预科和本科,本科又分为第一部共公科和第二部专习科;预科修业...[继续阅读]
民国前的出国留学生,大体有三种类型:一为“部派省费留学生”,即由教育部或中央各部委分配名额,由所属各省财政承担留学费用者;二为“庚款留学生”,即由获得“庚子赔款”各国,在返还的庚子赔款中承担留学费用者;三为“自费留...[继续阅读]
学政对官学生员定期举行岁考和科考。相关情况,在上节已有介绍。岁考每年1 次,成绩优秀的可以升等;最优的,或在学位廪膳生较长的,可升入太学为拔贡生、优贡生;劣等的,则依次递减。科考在每届乡试前举行,实际是乡试的资格考试...[继续阅读]
1912年3月,南京临时政府颁布《外交官、领事官考试委员官职令》《外交官及领事官考试令》《法官考试委员官职令》及《法官考试令》,对特种文官考试委员的任命及组织、应考资格、考试程序及内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北京...[继续阅读]
宋代是科举考试制度走向严密化的重要时期。宋太祖开宝九年(976),首先恢复察举制度,诏诸州察民有孝悌力田、奇才异行或有文武才干者以闻。次年诸道解送740人。太祖诏翰林学士李昉等于礼部试,均未入选。其中,濮州以孝悌之名推...[继续阅读]
1913年12月2日,北京政府颁行《知事试验暂行条例》。规定应知事试验者,须年满30 岁,有接受高等教育的学历证明和行政经历,或由“国务总理、各部总长、各地方最高民政长官特适”。该条例与考试相关的条文有:第四条 知事试验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