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1999-10

国务院1956年2月6日发出,规定各地广播电台应该同各地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合作,举办普通话讲座。各个方言区域的广播站,在它们的日常播音节目中,必须适当地包括用普通话播音的节目,以便帮助当地群众逐步地听懂普通话和学习说普通话。全国的播音人员必须接受普通话的训练。少数民族地区的汉语广播应该尽量使用普通话。为贯彻执行这一指示,中央广播事业局于同年4月3日又向各地方广播电台发出了专门指示。



更多同类【广播电视】......
词 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