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一事最早记载于《左传·桓公六年》:“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① 对此,孔颖达在《正义》中解释道:“自殷以往,未有讳法。讳始于周。周人尊神之故,为之讳名,以此讳法敬事明神,故言‘周人以讳事神’。子生三月,为之立...[继续阅读]
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避讳一事最早记载于《左传·桓公六年》:“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① 对此,孔颖达在《正义》中解释道:“自殷以往,未有讳法。讳始于周。周人尊神之故,为之讳名,以此讳法敬事明神,故言‘周人以讳事神’。子生三月,为之立...[继续阅读]
(一)书名相同或相近,而描写的内容则各不相同,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如清代陈天池撰《如意君传》,与描写武则天淫秽之事的明代佚名撰《如意君传》同名,但不是同一部小说;清代佚名撰《莲子瓶演义传》,与乾隆时《离合剑莲子瓶》虽...[继续阅读]
书名是小说借以传播的特定手段,新奇、别致的书名往往会引起读者的注意,受到他们的欢迎。对此,我们从《古今笑史》一书的命名经历可见一斑。康熙六年(1667),清代李渔《古今笑史序》指出:是编之辑,出于冯子犹龙,其初名为《谭概...[继续阅读]
在中国小说发展史上,小说命名与小说情节、结构之间也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小说命名或预示小说情节、结局,或交代小说情节线索,或概括小说的情节内容,或在小说结构中起到重要作用,对此,笔者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阐述。...[继续阅读]
从20 世纪80 年代以来,西方接受美学理论传入中国,这一理论以读者作为研究中心,联邦德国学者H·R·姚斯在1967 年发表的《文学史作为向文学理论的挑战》一文中强调:“艺术作品的历史本质不仅在于它再现或表现的功能,而且在于它的...[继续阅读]
清代《红楼梦》续书达30 余种,如逍遥子《后红楼梦》、秦子忱《续红楼梦》、兰皋居士《绮楼重梦》、小和山樵《红楼复梦》、海圃主人《续红楼梦新编》、梦梦先生《红楼圆梦》、归锄子《红楼梦补》、嫏嬛山樵《补红楼梦》、...[继续阅读]
有些小说编刊者考虑到小说书名与实际描写的内容不尽相符,所以改名。《三侠五义》的改名即为例证。清代俞樾《重编七侠五义传序》云:其书每回题《侠义传》卷几,而首叶大书《三侠五义》四字,遂共呼此书为《三侠五义》。余不...[继续阅读]
小说命名是中国古代小说创作最直观、最明显的外在形式之一,是作家艺术构思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学创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清初金圣叹《读第五才子书法》指出:“题目是作书第一件事。只要题目好,便书也作得好。”① 小说命名...[继续阅读]
艺术创作离不开特定的时代精神和文化背景,法国丹纳在所著《艺术哲学》第一编《艺术品的本质及其产生》第一章《艺术品的本质》中指出:“认定一件艺术品不是孤立的,在于找出艺术品所从属的,并且能解释艺术品的总体。”他还...[继续阅读]
《世说新语》在中国小说史上具有突出的地位和影响,历代续、仿之作甚多,例如:唐代刘肃《大唐新语》,宋代王谠《唐语林》,明代何良俊《何氏语林》、焦竑《明世说》、李绍文《明世说新语》、贺虞宾《广世说新语》、贺虞宾《唐...[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