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金文作,小篆作。从土从匀,匀亦聲,形聲兼會意。聲符或作 “旬”,“旬”亦从匀聲。本義是平匀土地,引申爲泛指平匀,又引申爲普遍、等同、調節等義。或通 “畇” 即 “耘”,治田。銘文或用協和義。楚簡帛文作,沿襲古體。秦簡...[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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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金文作,小篆作。从土从匀,匀亦聲,形聲兼會意。聲符或作 “旬”,“旬”亦从匀聲。本義是平匀土地,引申爲泛指平匀,又引申爲普遍、等同、調節等義。或通 “畇” 即 “耘”,治田。銘文或用協和義。楚簡帛文作,沿襲古體。秦簡...[继续阅读]
疑,甲骨文作,金文作,小篆作。甲骨文第一字形象一人拄杖在路上張望。第二字形和金文增意符 “彳” 或 “辵”,表示行走在路上。金文又增 “牛”作聲符。“疑” 的初文。本義是迷惑,引申爲疑問、遲疑、猜疑、估量等義。卜辭、...[继续阅读]
身,甲骨文作,金文作,小篆作。甲骨文象人而突出其腹部,也可以理解爲在 “人” 的腹部位置加圓圈作指事符號,可能是 “腹” 和 “身”共同的表意初文。金文第三字形加注 “吕”(宫)聲,又用作 “躬”。“身” 的本義是指身體的腹...[继续阅读]
饗,甲骨文作,金文作,小篆作。“饗” 的初文, 甲骨文象二人跽坐面對食器&16349; (即 “簋”),無論繁簡皆表意明確。金文前三字形是基本字形,所从人形和器形都較爲一致,第四字形屬特例,器形更加象形。末字人形作藝術化處理,食器之...[继续阅读]
告,甲骨文作,金文作,小篆作。張玉金以爲,“告”是“舌”字的中畫向上突出而産生的分化字,故有禀報、告知、告誡等義。卜辭或用告祭義。銘文或用禱告、報告、控告、告知等義。楚簡帛文作,沿襲古體。秦簡牘文作,古隸典型。參...[继续阅读]
食,甲骨文作,金文作,小篆作。甲骨文字形的下部爲食器 “&16349;” 即 “簋”,上部从倒置之“口”,或説上象簋蓋之形。合體表示盛在簋裏的食物,會意字。第五字形上下連體,金文沿用。“食” 的動詞義爲吃,引申爲享受、祭獻、接納...[继续阅读]
字,金文作,小篆作。从宀从子,以 “子” 在 “宀” 下會意,“子”兼聲符。本義是生小孩兒,引申爲生育、哺育、孳乳、繁衍等義。又指文字,《説文·叙》: “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字者,言孳...[继续阅读]
實,金文作,小篆作。有人根據第一字形分析,認爲从宀从毌毌 (貫)从貝。有人根據第二字形分析,認爲从宀从周 (琱)从貝,案: “宀” 下 “貝” 上字形或是 “琱”字,見《新金文編》。如是,則當爲聲符。有人根據第三字形分析,認爲从宀...[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