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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庆四明续志》
越地方志发展史

《开庆四明续志》成书于南宋理宗开庆元年(1259),为时任庆元府(今浙江省宁波市)府学教授梅应发、添差通判镇江府刘锡所撰,共12卷,卷首有序言、目录,正文各卷门类如下:
卷一:庆元府额、增秩因任、学校、科举、城郭、坊巷。
卷二:郡圃、驿亭桥路(寺庙附)、惠民药局。
卷三:水利。
卷四:兴复省并酒库、经总制司、兴复经总制诸酒务坊场(渡附)、广惠院、两狱(厢院兵马司附)、架阁库楼。
卷五:新建诸寨(夜飞山、永平寨、向头寨)、九寨巡检、烽燧、探望。
卷六:三郡隘船、出戍、水阅、作院、武藏、小教场、帐前拨发壕寨官舍。
卷七:排役、楼店务地、府仓斗斛、蠲放官赋。
卷八:蠲放沙岸、蠲免抽博倭金(收养漂泛倭丽人,收刺丽国送还人附)、赈济、祈祷(龙见附)、瑞麦。
卷九:吟稿上。
卷十:吟稿下。
卷十一:诗余上。
卷十二:诗余下。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评价《开庆志》:“其自序称续志之作,所以志大使丞相履斋先生吴公三年治鄞之政绩。其已作而述者不复志,故所述多吴潜在官事实,而山川、疆域已详于旧志者则概未之及。是因一人而别修一郡之志。名为舆图,实则家传,于著作之体殊乖。”因为该志自称续志,所以前志中已有的门类和内容在该志中并没有出现。但是,我们评论一部志书,首先要以志乘之体例求之,若不符合志乘之体例,那它作为地方文献则可以,若作为地方志则不可以,否则地方志也就失去了它固有的特性。《开庆志》体例既乖,门类又杂,显然有违志体。一邑疆界、沿革、地理、山川、建置、物产、户口、民情、风俗、人物、古迹等地方志理应必载的内容,《开庆志》均因前志已载而告阙如,且门类排列上也显得混乱,如寺庙附于驿亭桥路,两狱、架阁库楼并列等。所以它实在称不上是一部佳志,与其说是一部方志,不如说是一部家传。
但尽管如此,《开庆志》的史料价值也是不容忽视的,其详细记载了吴潜知庆元府时期的政绩,“予谓丞相莅吾乡最有惠政,即此志可备见其实心实政之及民者,……况丞相遗集不传,则是志之存,可不谓有功欤”,为研究这一时期宁波地区的情况提供了详细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