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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事业 共有 58 个词条内容

2003年

    1月,中国残联与香港复康会签署全国县级康复人员培训合作项目。项目资金350余万元,为期2年。1月8日~27日,中国残联负责人分别到北京市石景山区、大兴区、通州区、怀柔区、房山区和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等地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继续阅读]

中国残疾人事业

2004年

    1月,陆永康,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乡村教师,双腿残疾,跪着教书达36年,被评为省优秀教师,并被提名候选2005年度“感动中国人物”。1月2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中国残联的职...[继续阅读]

中国残疾人事业

1962年

    10月19日,内务部致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残废抚恤工作中几个问题的复函》。11月8日,内务部致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带病回乡复员军人评残问题的批复》。11月30日,内务部致地方部分民政部门《关于残废抚恤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批复》。...[继续阅读]

中国残疾人事业

1971年

    4月30日,周恩来总理陪同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视察北京市第三聋校。总理走进手语、针灸、语训等教室,拿起教鞭指着黑板上的毛主席语录教聋童朗诵。与学校老师交谈时说,学生要有一技之长,要把有残余听力的学生送到普小学习。...[继续阅读]

中国残疾人事业

1969年

    6月22日,北京盲文印刷厂交由文化部人民出版社实施领导管理。北京盲文印刷厂开始独立编选图书刊物,逐步健全正规出版单位体制。10月,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接见因抢救三名儿童致残的小英雄戴碧蓉。10月,周恩来总理邀请“草...[继续阅读]

中国残疾人事业

1984年

    1月,全国防盲指导组成立。1月11日,民政部、文化部、广播电视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联合发出《举办全国盲人音乐录音评比的通知》。3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拨发普及型小腿假肢安装补贴费以及有关问题...[继续阅读]

中国残疾人事业

1950年

    12月11日,内务部公布实施《革命残废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和《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条例》。...[继续阅读]

中国残疾人事业

1985年

    1月27日,为支持残疾人事业,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向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赠三艘退役舰船。1月30日,民政部、教育部、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向文化部提出《关于出版带调双拼盲字读物的建议》。2月7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残废人组...[继续阅读]

中国残疾人事业

1994年

    1月17日,邓朴方在第六届“远南”残疾人运动会的中国残疾人体育代表团组团集训工作会议上指出,参与比赛是显示国家成就、展示社会文明、改变旧残疾人观的契机,也是锻炼、营造体育队伍的契机。1月18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继续阅读]

中国残疾人事业

1951年

    11月,周恩来总理签发《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聋哑、盲目等特种学校,对生理上有缺陷的儿童、青年和成人施以教育。”...[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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